池州市政府安委办开展城镇地面开挖和地下施工管理保障油气输送管道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工作

24.09.2014  11:01
              为认真贯彻落实池州市政府安委办《关于开展城镇地面开挖和地下施工管理保障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池安办明电[2014]25号)精神,9月18日,池州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安全监管局等部门对贵池区、青阳县城镇地面开挖和地下施工管理保障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
              督察组一行先后听取了贵池区、青阳县安委办和有关隐患点所在地政府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现场查看了我市境内部分川气东送和港华燃气公司的安全隐患点。督查组对各县区、相关企业所做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对下步工作提出意见:一是各县区政府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城镇地面开挖和地下施工管理保障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督促企业对辖区内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进行分级分类管理,于11月30日完成一般安全隐患整改,重大安全隐患要于2015年3月31日前整改完毕;二是油气输送管道企业是安全隐患整改的主体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和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认真梳理隐患产生的原因,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确保我市境内安全隐患能够在规定期限内整治完毕;同时要加大管道巡查频次,防止管道重复占压,确保管道运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