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探路国有林场改革

30.03.2015  10:20
      3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当日《新闻联播》播发这则新闻时,坐在沙发上的杨建山腾地站起来,直勾勾地盯着电视屏幕:“这几年,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这一次,终于来了!”
      杨建山是新疆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鲁木齐板房沟分局托里管护所所长,是全区2594名林场职工中的一员。近日,这场被高度关注的改革让他们“喜大普奔”。
      事实上,早在2003年新疆国有林场就已经“先行先试”,2012年林业厅直属25个国有林场正式完成改革。但受制于“钱从哪里来”“人到哪里去”两大难题,改革只走了一半路程。而此次《方案》和《意见》的出台,无疑为新疆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
      昔日砍树人今日护林忙
      3月25日,小雨。
      托里管护所前往苜蓿台子管区的路泥泞难行,杨建山和护林员吐苏甫汗·胡萨英汉驾车去巡山。管护所里5个护林员,看护着苜蓿台子、拐沟等8个管区的25万亩林地,人均管护面积约5万亩。一路颠簸到达树林边,两人用GPS定位手机拍照,拍好直接传输到后台,这是巡山必须交的“作业”。
      42岁的杨建山是“林二代”。父母都曾是板房沟分局(原乌鲁木齐板房沟林场)职工。1991年,杨建山进入板房沟林场生产科森工队,成为一名伐木工人。“冬天砍伐,夏天运输,每一天都很危险,很累。”杨建山记得,当时工资由计时、计件两块组成,收入在100元至400元之间徘徊。
      以前的板房沟林场一直靠天然林商品性采伐获得收入。随着国家禁伐限伐政策的陆续实施,林场木材产量大幅度调减。到1998年,板房沟林场的采伐量减少了60%,林场的经营性收入锐减,基础设施多年未有改观,发展也停滞不前。
      “2005年,国家彻底叫停了天然林采伐,没再砍过一棵树,保护的责任却越来越大。”杨建山说,没有木材的收入支撑,没有相关的配套扶持政策,林场职工的日子倍感艰难。
      2012年,板房沟林场由企业改制为全额预算的事业单位,杨建山也拿到了林业行政执法证,从砍树人变成了护林员,名正言顺地从事“护林”工作。看到曾经断流的小溪又重新流水潺潺,被砍光树木的山壁表面再现盎然生机,记忆中大树倒下的景象被如今一抹抹新鲜的绿色逐渐掩盖,他的内心感到既安慰又温暖。
      杨建山的生活也随之发生变化。托里管护所新建了150平方米的新办公场所,各种设施一应俱全;他的工资也得到了大幅度提高。
      新的防火期就要到了,杨建山和护林员们巡护任务更重。他偶尔也会想起之前“发不出工资,每天都过得焦头烂额”的日子,但更期待以后的新生活。
      先行先试走在全国前列
      板房沟分局是新疆国有林区改革的一个缩影。新疆气候干燥,土地沙化严重,承载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态基础脆弱。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关系现实生存、关系可持续发展、关系子孙后代。
      “新疆国有林场属于森工企业性质,不具备林业行政执法的资格,严重制约了林业依法保护森林资源职能的发挥。”自治区林业厅党委书记来景刚说,必须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建立权责利相统一的森林资源管理体制,由国有林管理机构代表国家行使森林资源管理职能。
      为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新疆率先在全国探索国有林区改革,在改革中紧紧扭住保障生态、改善林场职工民生,从功能定位、机构规格和人员编制等多方面给林区改革“开绿灯”。
      2003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天山西部林业局、阿尔泰山林业局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改革方案,将两个森工企业改制为全额预算的事业单位。
      两年后,新疆停止天然林经营性采伐,实现了木材采伐利用由山区天然林向平原人工林的战略性转移,使得山区天然林资源得到全面休养生息。
      2007年,天山西部林业局、阿尔泰山林业局和天保中心正式更名为“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和“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为森工企业的改制打下了良好基础。
      2012年,新疆林业厅直属的25个山区国有林场改制为国有林管理(分)局,从而在体制上建立了适应天然林保护工程和生态建设的长效机制。
      此次改革的4个月后,新源县、巩乃斯县和阜康国有林场由企业转为事业单位,其它各地所属“天保工程”国有林场,经费统一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自治区林业厅公益林和国有林场管理总站站长师戈里介绍,截至目前,全区现有的107个国有林场,已有83个改为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剩下的24个国有林场分别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和企业性质。
      守护这片青山,守住生态红线
      “有关国有林场改革的新闻,《新闻联播》足足播了7分钟,这几天我们都在讨论这件事。”杨建山说。
      由于财力有限,在2012年的改革中,新疆各国有林管理分局职工工资及其他费用尚未纳入自治区财政预算,均由国家天保二期资金提供保障。
      “新疆国有林场改革已经走了一半的路程。”师戈里说,《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出台,对国有林场和林区改革作出了顶层设计,将经费纳入了同级财政预算,解决了新疆国有林场改革面临的最大难题。
      解决了“钱从哪里来”“人到哪里去”的根本问题,新的改革方案无疑为未来国有林场、国有林区发展指明了方向。
      师戈里表示,人心稳,改革才能成功。新疆在国有林场改革中没有现成经验可借鉴,始终坚持公益性改革的方向,坚持“保生态、保民生”两条底线,坚守“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两条红线,完全与此次中央《方案》《意见》精神契合。
      在坚持国有林场改革的基础上,新疆不仅划定了森林、湿地、荒漠植被、物种四条林业生态红线的数量指标,同时确定了红线的空间范围,实现了红线落地,并制定了红线的管控措施。
      师戈里说,在新改革方案的指导下,新疆将继续推进国有林场、林区改革,以完成改制林场的机构、职能、资产、财务和人事管理由企业单位向事业单位的过渡。
      目前,新疆林业用地面积已由“八五”期间的408.83万公顷提高到1099.71万公顷,净增690.88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量由“八五”期间的26241.6万立方米提高到38679.57万立方米,净增12437.9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由改革开放前的1.03%提高到4.24%,增长了3.21个百分点;森林面积净增528万公顷。
      “林业工作者的春天来了,我愿意一辈子为祖国为家乡守护这片青山。”吐苏甫汗·胡萨英汉说。(记者  石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