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发挥新环保法牙齿作用 前三个月案例已达去年总和

30.04.2017  22:20

查封扣押、按日计罚、停产整治、移送公安”是新环保法的四个牙齿,自2015年1月1日实施以来,有效的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但是2016年亳州市各县区环保局的使用案例却很少,名列全省地级市后位。经了解,执法人员主要存在不会用、不敢用、懒得用的现象。为此,亳州市环保局根据存在问题,采取“学着用、带着用、激励用”措施,不断提升环境监察人员工作水平,鼓励新环保法在实际执法过程的运用。一是在今年年初开展了全市环境监察人员培训,请省厅专家讲解了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的使用,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二是市环境监察支队率先带头使用配套办法,并在全市环境监察微信群内以案释法;三是在对县区环保工作考核办法内增加“每使用新环保法配套办法案例达到10件,考核加2分;每移送一件拘留案件加2分;每移送一件刑事案件加3分”的激励条款。

  截至2017年4月10日,全市环保执法重拳出击,共使用新环保法配套办法案例达到27件,是2016年全年总和。利用配套办法,取缔“十小”企业10家,查封违法新建燃煤小锅炉9台,取缔非法煤矸石加工点6家,停产整治企业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