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落实户改新政要把握四项原则 克服改革难题

31.07.2014  13:41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安部副部长黄明等八个部委的负责同志介绍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黄明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此次户籍制度改革不仅是落户政策的调整,还包括要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等多个方面。改革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涉及面之广、措施之实是前所未有的。《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户籍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这一重大改革开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黄明指出,《意见》明确提出了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实现路径,包括总体要求、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创新人口管理、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5个部分。此次户籍制度改革的一个大目标,就是到2020年,要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让在城镇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暂时没有落户的,能够逐步享受当地的基本公共服务。同时还有一个目标,就是要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益、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黄明提出,户籍制度改革面临多个难题,包括人口多,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大小城市之间发展差距比较大,难以平衡;许多福利待遇与户籍制度长期挂钩,难以剥离;各类群体的利益诉求多元多样,难以协调。这些难题都集中反映了户籍制度改革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要克服这些难题,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必须把握好《意见》提出的4项原则。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就是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更要扎实,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合理引导预期,不急躁、不冒进,一定要量力而行,防止不切实际、一哄而上。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就是我们常说的“农民群众要不要进城、什么时候进城、想进哪座城”,要由他们自己来选择,不要采取强迫的办法,不要把农民“拉进来”、“被落户”。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就是要让各地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贯彻好中央的政策,因地制宜地实施差别化的落户政策,不分配指标、不层层加码,给地方留有空间。坚持统筹配套、提供基本保障,就是要不断扩大基本公共服务的覆盖面,不仅要覆盖本地的户籍人口,还要逐步让在当地工作、生活而没有落户的人也逐步享有基本的公共服务。
  发布会上,黄明还阐述了户籍制度改革的特点,大中小城市、特大城市的具体落户政策等。

欢迎关注“安徽公安网”客户端 、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