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新安镇人大积极关注农民工工资兑现
02.12.2014 12:50
本文来源: 农业厅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会议精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发生,新安镇人大代表提出如下建议:一是专款专用。建议各居民点所收取的费用全额存入镇财政设立的专门帐户。二是严格程序。所有应支付的款项应当优先发放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即村民委员会)凭工程税票和农民工工资花名册交镇政府审批拨款。农民工工资花名册要由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村民委员会签章审核。三是加强监督。所支付款额由镇政府安排工作人员提取现金到各施工地点现场发放。农民工来领取工资必须持身份证原件(交一份复印件)现场审核签字领取工资,建议镇劳保所对领取现场进行全程摄像。
( 来源:裕安区新安镇信息站 )
本文来源: 农业厅
02.12.2014 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