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相中安徽 将制定户籍改革配套政策

10.01.2015  12:41

近日,国家发改委、中央编办、财政部等11 部委下发《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江苏、安徽两省和宁波等62 个城市(镇)成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根据试点方案,到2017 年各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18~2020 年,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

试点方案提出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五大主要任务: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管理模式,综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之所以选择安徽和江苏两省试点,主要是因为它们工作基础相对较好,积极性比较高,试点愿望比较强。其中,安徽是国家开发银行在全国第一个金融支持城镇化试点省份,双方正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开发园区产城一体化、现代农业、保障性住房、土地整治和土地储备等领域开展合作。

省发改委负责人介绍,2015 年我省将围绕“人、地、钱、规划、建设、管理”六要素,探索有利于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制度体系,扎实推进试点省建设,“今年我省将研究制定试点省建设配套政策。围绕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等,研究制定户籍制度改革、社区管理制度改革、城乡义务教育并轨等10 项配套政策。”

同时,我省还将开展一批试点,为新型城镇化探路。我省将推动规划编制、修编和实施法制化,在寿县开展国家级“多规合一”试点,选择若干市县开展省级试点。鼓励各地开展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廊建设、大社区体制改革等一批试点。开展城市组群融合发展体制机制试点,探索建立跨行政区城市协调发展机制,积极培育城市群。

全国试点地区

2个省 :安徽、江苏

62 个城市(镇) :3 个计划单列市、7 个省会城市、25 个地级市、25 个县级市(区、县)、2 个建制镇

试点五大任务

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

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

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管理模式

综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试点工作要求

到2017 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8~2020 年,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

本报记者 杨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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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晨

资讯标签: 新型城镇化试点 户籍制度改革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