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设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风险补偿基金
04.05.2015 18:16
本文来源: 农业机械化信息
经安徽省政府同意,安徽省财政统筹整合中央财政合作社创新试点资金、省农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资金和省财政合作社发展配套资金共8000万元,旨在通过开展设立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撬动银行加大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信贷资金投入,放大财政资金扶持效果,支持促进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持续健康发展。全省将选择10-15个县(市)开展试点,对每个试点县(市)安排资金不低于600万元,试点期限一年。(农民日报 杨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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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2015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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