侄子拿走新农合发票借给朋友 骗取新农合医疗款3万多元

04.11.2014  10:42

  老实巴交的刘大珍突然收到村里通知,说她在安医大附院办住院假手续,骗取新农合补助款,涉嫌构成诈骗罪,叫她赶紧把钱退回。听到这,她感到冤枉,只是把新农合发票及身份证借给他人使用,咋就成诈骗了?

  事情还得从2012年8月份的一天说起。

  当天,刘大珍的侄子刘小明来到她家,称妻子和孩子都有病,但他家没参加新农合,想借她的身份证和新农合发票用一下,来报销费用。

  刘大珍感觉不合适,不愿弄虚作假,没有同意,但最后刘小明强行拿走,直到2012年底才归还。这中间发生了什么,刘大珍不知道,直到村里通知她退还骗取的资金。

  刘大珍到颍上县某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询问,工作人员告诉她,县新农合办有她在安医大附院住院的假手续,患的是“肝炎后肝硬化、慢性肾功能不全” ,住院费5万余元,新农合报销3万余元钱已被她领走。

  刘大珍感到冤枉,只是把新农合发票及身份证借给侄子使用,并未得到钱,咋就成诈骗了?而且,还要她退那么多钱。想到自己向来本本分分,一辈子没干过违法的事,到老了却落了个诈骗的名声,她又气又急,急忙找到刘小明问咋回事。

  刘小明听后,后悔不已,真想扇自己几个耳光。

  原来,刘小明拿到新农合发票后,没有自己使用,而是借给了朋友。

  一天,朋友张大山找刘小明喝酒,席间他问刘小明可想搞点钱花,说他在合肥认识人,可以办到外地大医院病例、发票等材料,回来可以报销。刘小明并未参加新农合,但为了朋友义气,他还是答应帮忙,且说明他不想从中得到一分钱的好处,出事了也别找他。

  几天后,刘小明到刘大珍家谎称他家孩子病了,家里没办医保,硬是把刘大珍的新农合发票、身份证等材料拿走,并交给了张大山。

  过了段时间,张大山拿着伪造材料,同刘小明一起骗取新农合医疗款3万多元。该款全部被张大山领取并消费。刘小明没有要一分钱。

  几个月后,张大山因涉嫌医保诈骗被公安机关在上海某处抓获,刘小明感觉自己与该案肯定有牵连,为争取宽大处理,随后即向颍上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颍上县法院经审理认为,新农合医疗补助款系公共财物,张大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应该以诈骗罪对其定罪处罚。

  刘小明明知张大山实施诈骗而为其提供帮助,虽没有得到钱,但已构成诈骗罪的共犯,只是量刑时可予以从轻考虑。法院判决被告人张大山犯诈骗罪,判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6万元;被告人刘小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4万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记者手记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对象一般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为了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相关部门必须加大地区间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协作,加大异地医疗的监管。同时,提醒读者,不要轻易将新农合材料借给他人。(颍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