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文工团演员招摇撞骗 入住部队招待所时身份败露
身着军装,带上私自购买的假冒军衔肩章、资历章、军官证等,便自称是部队文工团歌唱演员,到处行骗。近日,滁州明光市人民法院一审当庭宣判被告人邹某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邹某退伍后跟随小演出班子表演谋生,因不甘寂寞与清贫,他决定冒充“北京军区战友文工团”演员的身份来提高演出报酬。自2008年起,他通过网络购买了军服、资历章、军衔肩章、军官证等服饰证件,先后以“北京军区战友文工团”、“国家二级演员”、 “国家一级演员”、“青年歌唱家”的身份,介绍自己并着军装参加演出。后其又在“中华演出网”、“百度百科”等处发布信息称自己是“北京军区战友文工团”的独唱演员,并留有联系方式。2012年底,邹某又把资历章由正营改成正团,还通过印发写有“北京军区战友文工团”演员的名片来宣传自己。
邹某凭借杜撰出来的身份,到处接洽商演,一路骗财骗色竟也没被拆穿。2012年6月,邹某以“北京军区战友文工团”的身份与广州市某公司商谈“第三届中法猪业联谊会”演出活动策划事宜,签订价值1.79万元的演出合同并履行,邹某获出场费2000元;同年12月,邹某再次与该公司签订价值3.5万元的演出合同并履行,邹某获出场费2500元。2013年初,邹某以军区演员身份与明光市某公司经理相识,骗取太阳能热水器一台。原北京某歌舞团女演员钱某通过“中华演出网”认识邹某后,被其骗至明光,与其相恋。2013年2月,邹某又以“青年歌唱家”的身份参与
明光市春节联欢晚会,并收取出场费1500元。同年11月7日,邹某以“北京军区战友文工团”国家一级演员、青年歌唱家的身份获得“明光市历史文化研究会”名誉会长、首席顾问的职务。
也可能是“入戏”太深,得意忘形的邹某早已忘记了自己的真实身份,2013年12月2日,他以“战友文工团邹某”的名义入住北京军区政治部招待所,在保卫处例行检查时,终于身份败露。
法院审理认为,邹某行为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滁州在线• 皖东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