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文化厅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
近日,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组织实施。为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确保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
加强文化市场管理,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推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是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突出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实施意见》规定的各项改革任务。
二、明确改革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
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精神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开展全员培训,实现培训全覆盖,让每一位文化市场管理、执法人员透彻理解《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把握改革要点,自觉在工作实践中落实改革要求。
各地文化行政部门要根据《实施意见》中的改革任务,明确制定完成各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2017年5月31日前出台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具体方案,并报省文化厅。要召开专题会议布置改革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改革任务。各地要按季度报送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填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台账(见附件)。
三、充实完善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各地要于2017年6月前充实完善市、县二级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行政区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尚未成立或者已经撤销的,要尽快组建领导小组;已成立领导小组的,要进一步完善组织结构和工作制度,切实发挥领导作用。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综合执法机构要加强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做好统筹协调工作。
四、认真履行综合执法监管责任
各地要根据《实施意见》规定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适用范围,明确综合执法机构工作职责。各级综合执法机构要认真履职,严把红线,踩线必罚,实现对文化市场监管权覆盖。对原有的职责,要进一步改进监管方式、强化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能;新增的职责,要充分整合现有执法资源,梳理、明确工作流程与方式方法,做到业务熟悉,技能熟练,执法到位。
五、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和队伍建设
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强综合执法业务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培训责任,以政治意识、执法业务、工作作风为重点内容做好培训工作,定期开展练兵比武活动,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要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建立文化市场“一户一档”基础数据库,完善文化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记录,建立健全文化市场警示名单和黑名单等制度,对文化市场进行分级分类监管。要全面落实执法责任、政务信息公开和绩效考评等制度,以政治坚定、行为规范、业务精通、作风过硬为目标,把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成宣传文化战线坚强行政执法队伍。
六、提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保障水平
各地要积极争取,主动作为,推动改革政策落实。要加强与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务员局)的协调沟通,统一综合执法机构名称,统筹安排本地区综合执法机构的编制,依法依规将综合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要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将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确保日常办公、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执法办案等经费足额到位。要按要求保障综合执法车辆,确保日常执法工作正常开展。
从今年9月起,文化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调研、通报、片会等方式,对各地改革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特此通知。
安徽省文化厅
2017年2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