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文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2016年度“安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直管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
为实现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动态管理,充分发挥民间文化艺术在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按照《文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2016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的通知》(办公共函〔2014〕249号)要求,经研究,省文化厅决定开展2014-2016年度“安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在此基础上推荐申报2014-2016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主体和名额
安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选类型包括表演艺术、造型艺术、手工技艺、民俗活动四种。申报主体为符合申报条件的县(市、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申报名额:每市2-4个(下辖1个县的市1-2个),直管县每县不超过1个。
二、申报条件
1.当地政府高度重视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创建发展工作,并将其作为本地区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加强特色文化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创建发展有政策保障、工作规划和长期目标。
2.投入保障机制较为完善。民间文化艺术之乡阵地设施建设、人才队伍培养和活动组织开展等有政府固定经费保障,并有社会组织参与、支持的良好基础。
3.组织保障机制较为完善。当地政府有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有严格的考核制度和奖惩措施,并将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创建工作列入对下一级行政组织的考核指标体系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有完备的创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档案。
4.公共文化服务阵地设施完善、布局合理、方便群众使用、利于群众共享。县(县级市、区)有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建有文体活动室(文化广场)。辖区内具备经常开展民间文化艺术活动的场地、设施等。
5.活动丰富,参与广泛。依托本地区的文化传统和文化资源,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具有浓郁的民族和地域特色的文化艺术活动,被当地群众普遍熟知和认同,活动参与率和受众率达到本省(区、市)的先进水平,对当地群众文化生活产生较大影响。辖区内常年坚持开展民间文化艺术活动和群众文化活动的下一级行政区划占总数的60%以上,参与和受众人数占本辖区内常住人口总数的60%以上。
6.拥有民间文化艺术活动的品牌项目,经常性开展有关民间文化艺术的创作、演出、展示、培训、交流等活动。在全省具有独特价值和示范带动作用,在一定历史时期对推动本地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起过重要作用。
7.拥有民间文化艺术活动的众多特色团队和代表人物,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代表人物应有代表性成果,代表性成果须在省级以上展览、演出、发表或获奖。代表人物应与多个民间团队建立辅导和指导关系。
8.在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创建过程中,积极探索实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并已取得显著成绩,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被命名为上一周期“安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申报主体,在过去三年中全面落实发展规划,取得新成绩。
9.符合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定位与特点,强调群众性、参与性、普及性和整体性,侧重于通过某种特色民间文化艺术形式的推广普及,推动民间文化艺术生态的整体保护和创新发展,并让更多当地群众积极参与,使广大群众成为本地特色乡土文化的传承者、创造者、爱好者和传播者。
三、申报办法
各市、直管县文化行政部门为申报主管部门,负责本地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申报对象的资格审查、选拔推荐和集中申报工作。报送材料包括:
1. 申报报告。每个申报主管部门报送一份申报报告,加盖申报主管部门公章。
2.申报表。为与“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申报工作相衔接,“安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申报采用“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申报表(附件)。主要内容包括辖区基本情况,特色民间文化资源或艺术形式情况,“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情况,并附有“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2014-2016年发展规划。
3.申报片。拍摄一部全面反映创建情况的DVD申报片,时间不超过8分钟。
4.申报图片。能够客观反映创建情况的现场图片8-10张(电子版为jpg格式)。
5.其他有助于说明创建情况的相关材料。
四、工作步骤
1.组织申报。各申报主管部门于2014年8月15日前将申报报告及其他申报材料一式四份(申报表、文字材料、图片同时报电子版)按要求报送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联系人:杨旭东,0551-63648164,[email protected]),逾期不予受理。
2.评审命名。8月下旬,省文化厅审核各市申报材料,组织评审“安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结果在省文化厅网站公示一周。9月上旬,命名“安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3.推荐申报。根据文化部分配各省“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申报名额,在已命名的“安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推荐申报“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繁荣民间文艺事业,打造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是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地要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申报。申报资料要突出重点,抓住特色,既要反映历史面貌,又要突出传承和发展,体现民间文艺在繁荣城乡群众文化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力争将民间文艺资源丰富、历史悠久、特色鲜明、参与广泛的地方申报上来。要以申报为契机,科学制订规划,扩大群众参与,提升社会影响,推动持续发展,发挥特色民间文化资源在丰富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特此通知。
附件: 2014-2016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申报表
安徽省文化厅
2014年7月14日
注:通知不印发纸质文件,请各地自行下载扫描件。( 通知PDF格式扫描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