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重点文化企业2020年底前免缴国有资本收益
15.09.2015 11:42
本文来源: 合肥服务外包
北京商报讯 《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发布,其中提出,省属重点文化企业,经省级政府批准,2020年底前可免缴国有资本收益。
《意见》指出,一些国有文化企业改革还没有到位,两个效益相统一的问题还没有很好地解决,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现象等问题时有出现。国有文化企业必须着力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在推动两个效益相统一中走在前列。
对此,《意见》提出要明确国有文化企业社会效益指标考核权重应占50%以上,并将社会效益考核细化量化到政治导向、文化创作生产和服务、受众反应、社会影响、内部制度和队伍建设等具体指标中,形成对社会效益的可量化、可核查要求。同时,将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其中省属重点文化企业,经省级政府批准,2020年底前可免缴国有资本收益。此外,《意见》还强调要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日常管理,及时调整不胜任、不称职的领导人员,建立企业负责人述职、述德、述廉、述法、制度和履行社会效益责任追究制度,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对工作不力的进行诫勉谈话、降低薪酬标准,直至解除职务。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意见》与新发布的国有企业改革方案存在较大差异,而注重社会效益,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是文化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通过下发《意见》,将有助于文化企业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的关系,并借助财政力量,支持文化企业创作出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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