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出台文件加强人民调解咨询专家库建设

05.01.2015  12:54

 

为适应化解疑难复杂、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的需要,日前,省厅出台《安徽省人民调解咨询专家库建设暂行规定》,对人民调解咨询专家库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和规范,以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专业人员参与度。

暂行规定》明确,人民调解咨询专家库主要由法学、医学、劳动就业、环境保护等领域专业人员组成。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设立专家库,编制专家名册。专家库主要为重大疑难复杂社会矛盾纠纷的调解提供专业处理意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做好相关培训工作,为人民调解工作发展提供专业性意见和建议。

对专家库的使用,《暂行规定》规定,参与调解活动的专家由纠纷当事人从专家名册中协商选定,司法行政机关或人民调解组织经纠纷当事人同意,可以邀请专家参与调解或提供专业指导意见。专家可以参与现场调解,也可以提供书面调解意见或建议,供人民调解员及纠纷当事人参考。为调动专家工作积极性,《暂行规定》同时规定,司法行政机关或人民调解组织可以视情给予专家必要的误工补助,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根据专家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的贡献情况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

(厅基层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