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车窗抛物” 倡导文明出行

26.11.2014  06:40

  烟头、餐巾纸、塑料瓶、早餐袋……这些原本应该丢进垃圾桶的东西,却从飞驰中的汽车里扔出,不但影响市容,也给马路上其他车辆、环卫工人和行人带来安全隐患。10月28日,合肥启动“车窗抛物”专项整治行动,市民举报“车窗抛物”行为,一经查实将奖励100元,车主将面临最高50元的罚款。

  11月16日,记者从合肥市城管局举行的“车窗抛物”首批处罚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全市“车窗抛物”整治行动启动半个月以来,截至16日下午,已受理153起市民举报案件,其中已核实的有效举报案件为79起,另有超过30起正在核实中。首批罚单已开出,已有3辆车完成处罚,其中一辆私家车的车主扔了一个烟头,被罚20元。

   记者目击—“车窗抛物”明显减少

  11月13日上午8时,记者来到寿春路与宿州路交口的过街天桥上,桥下车水马龙,这是合肥市区车流量较大的路段之一。

  环卫工宋业凤在这里打扫马路有14年了。她每天早晨4时30分到岗,先是清扫整个路面,然后负责该路段的保洁,一直到中午12时。 “因为工作性质,我经常看到有人从车上往外扔垃圾,公交车、私家车、出租车都有过这现象。尤其是早上,很多市民乘车吃早点,吃完后将塑料袋、一次性杯子等随手扔到马路上。最近通过集中整治,这种现象明显减少了。 ”

  从寿春路到淮河路,记者一边走一边关注是否有“车窗抛物”现象。在路边,记者看到有少量垃圾,如空烟盒、香烟头、餐巾纸等,环卫工很快过来打扫了。随后,记者又回到人行天桥,盯着来往的车辆。一个小时过去,记者也没有发现有人从车窗抛物。

  11月20日早晨7时多,在临泉路与站西路交口,记者在等红灯时看到,一辆私家车的车主先是向车窗外吐痰,随后把一根烟头扔出窗外。这些动作以及车牌号,正好被记者朋友的行车记录仪拍摄下来。第二天,记者的朋友把这段视频交到合肥市城管局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说,将对举报的视频进行最后审查认定,如果确认属实,将按规定奖励举报者100元,并对车主进行处罚。

  庐阳区城管局环管科周文健科长告诉记者:“市容市貌关系城市的文明形象,为保障城市环境卫生,这项工作必须做。处罚‘车窗抛物’将认车不认人,根据‘车窗抛物’的车牌号码调取车主信息并予以处罚。对拒不接受处罚的,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目前,该局已聘请100名在庐阳区居住或上班的市民担任义务监督员。

  合肥市城管局宣传处的李大勇告诉记者:“近年来,合肥市城市规模扩大,少数市民一些不文明行为,给城市文明创建带来了不良影响。这次开展乱扔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就是想让更多的人告别不文明行为,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活动开展近1个月,已有明显成效,马路上的垃圾量减少了近三分之一。 ”

   跟车拍摄—出租车司机担任监督员

  11月15日,在合肥市北二环路与阜阳路交口,记者坐上出租车师傅姚军的车。他的车上刚刚装好了一台行车记录仪。 “这是从庐阳区城管局领的。我们天天在路上,容易抓拍到‘车窗抛物’的第一现场。 ”

  “车窗抛物的危害性很大,尤其是在高架桥和高速公路上,如果有人丢水果皮、易拉罐等,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姚军开出租车十几年了,他告诉记者:“如果有乘客在车上吃东西,我一般都会提醒他们不要把垃圾扔到窗外。 ”

  记者正与姚师傅交谈,有人要打车去政务区。记者随机采访她,问她是否知道“车窗抛物”处罚新规。这位乘客告诉记者,在媒体上看到过这方面的报道。“在马路上乱扔东西,既影响环境也影响环卫工的安全,大家都应支持这项整治行动。 ”

  这位乘客到站下车后,姚师傅又向北城开去。他告诉记者,前几天,接到出租车公司通知,让他申请担任城管局“车窗抛物”义务监督员。经过填表报名、信息审核、接受聘书,姚师傅已正式成为义务监督员。据悉,目前全市已聘任300名出租车司机担任义务监督员。

  姚师傅还告诉记者:“我早上一般7时上班,一天开车10个小时左右。下班后,我会把行车记录仪中的视频拷入电脑中查看。如果拍到了‘车窗抛物’行为,就及时交给城管局。既然当监督员,自己首先要以身作则,做一个文明守法的好公民。 ”

  近一个半小时的随车采访,记者和姚师傅没有拍摄到“车窗抛物”行为。据姚师傅说,抓拍“车窗抛物”只能碰巧,有时一天能看见几次,有时一个星期都遇不到一起。

   部门探访—举报电话依然不断

  11月13日下午,合肥市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管理处工作人员都紧张地忙碌着,电话、手机铃声此起彼伏。

  市城管局环卫处处长程涛正在回答一位市民的电话咨询:“你回去检查一下行车记录仪里的视频,如果视频可清晰地看到汽车里扔出垃圾的过程,时间、地点、牌照很清晰,附近的参照物容易辨认,这样的视频一般有效,可以直接送过来,也可以发电子邮件过来。 ”

  一个小伙子推门进来,径直走到工作人员冯哲的桌前。冯哲笑着接过手机,认真查看。冯哲告诉记者,前来举报“车窗抛物”的小伙子姓秦,就是合肥举报车窗抛物的第一人,前几天一次就获得了300元奖励,目前已送来20多个举报视频。秦先生告诉记者:“我住在周谷堆附近,因工作关系,经常骑电动车在市内跑。从报纸上了解到合肥市开展乱扔垃圾专项整治行动,我就注意用手机拍摄举报,如果参加举报的市民再多一些,整治行动一定大有成效。 ”

  程涛告诉记者,市民拍摄了乱扔垃圾的视频或照片后,可以通过“来人、来电、信件、网络”等4种方式进行举报,市城管局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认定。情况特别复杂的,可适当延长审核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市城管局宣传处的李大勇主要受理微博、微信举报,他说:“11月8日,著名作家六六在其个人微博上实名举报一起外地牌照车在合肥街头‘车窗抛物’,引起了网民的广泛关注,很多市民还跟帖讨论。 ”

   市民观点—文明从身边小事做起

  合肥市150路公交车司机孙道传说:“我开公交五六年了。因为公交车驾驶室座位高,视野开阔,我有时能清楚地看到个别私家车主从车内向外扔东西。如果是在我车上的乘客,我一般会提醒大家,车厢有垃圾箱,请不要把瓜子壳等垃圾扔到窗外。车窗抛物,不仅影响环境,还增加了环卫工清扫马路的危险性。 ”

  在高新区一家公司上班的市民唐无非对记者说:“我有次坐朋友车出去玩,遇到前方行驶的私家车主将一饭盒从车窗抛出,饭盒正好落在朋友的车窗上。当时我们都很紧张,饭盒遮挡了驾驶员的视线,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所以,‘车窗抛物’一定要整治,惩罚措施要执行到位。 ”

  合肥市翠竹苑幼儿园秦飞老师说,环保意识和文明素质要从小培养。老师要教育学生别乱扔垃圾,尤其不要向车外扔东西。时间长了,他们就会养成不乱扔垃圾的良好习惯。

  省红十字会益行车队的志愿者朱法宝说,“车窗抛物”看似小事,实际上体现了一个人的基本素质。作为一名志愿者,首先严格要求自己不乱扔垃圾,然后发挥带头作用,引导市民遵守社会公德。

  在网络上,很多网民在个人微博上“点赞”合肥整治“车窗抛物”行动。网名“仰儒”发帖说:文明应从点滴做起,创建文明城市应从每个人做起。网名“见合肥安”回复:赞同。网名“失忆”跟帖:在国外,马路边也没有那么多垃圾桶,人家都是把垃圾收起来,看见垃圾桶才扔。我们应该学习人家,文明从身边小事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