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启动开展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
5月24日,宣城市工商质监局组织召开了全市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殡葬等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关于开展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相关文件精神,部署了全市专项执法行动工作安排。要求各公用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对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并切实采取整改行动的,监督检查机关可以从轻处罚。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消费者向当地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殡葬等行业企业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的行为,加强社会监督和社会共治,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
(一)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1.强制或变相强制申请办理水、电、气入户的经营者或消费者购买其提供的入户设备和材料。2.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接受其指定经营者提供的服务,3.强制或变相强制向用户收取最低用水(电、气)费用、强行向收取用户“用水(电、气)押金” “保证金”或者强行指定、收取“预付水(电、气)费”的最低限额; 4.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购买保险(如财产损失险、人身意外伤害等)或其他不必要的商品; 5.水电气企业及其下属单位或被指定的经营者的滥收费用行为,例如对新建住宅楼住户强制收取入户费(电力管网建设费用),否则不予办理电卡、提供用电服务;向用户强制收取气瓶检测费、气瓶清洁费,否则不予供气等。
(二)公共交通企业。1.用户初次申领公交IC卡时,公交公司收取或变相收取明显高于成本价的工本费或押金;2.强制或变相强制乘客购买意外伤害保险;3.在办理公交IC卡时,强制或变相强制乘客接受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延伸服务或滥收费用。
(三)殡葬行业企业。1.强制死者家属购买其销售的骨灰盒、祭奠用品,否则不予提供殡葬服务或保存骨灰等延伸服务;2.在殡葬费用中直接计入骨灰盒、祭奠用品等的费用,滥收死者家属费用;3.强制或变相强制死者家属接受其他收费祭奠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