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工商局开展集中整治公用企业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取得成效

13.09.2016  22:43

  根据省局统一部署,滁州市工商局对供水、供电、供气、公交、殡葬等5个行业49家实体,以及供热、医疗等行业可能存在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等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已核实相关违法线索6个,立案4件,调查终结1件,罚没5.212万元。

  一是抓领导,压实各级工作责任。制定了专项行动方案,全面部署了集中整治工作任务、工作重点、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成立了集中整治公用企业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对5个重点整治行业加强督查和案件调查指导,对各县(市、区)实行周催办、月汇报,定期听取并了解全市整治工作情况,梳理、研究案情,及时掌握重大、复杂案件的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针对工作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专门召开全市工商竞争执法工作会议暨执法办案调度会,推进工作落实。同时,成立了专项行动督查小组,对专项执法行动案件线索排查、立案调查和行政指导等工作进行督查,及时到各县(市)区局收集重点案件线索,指导疑难案件查办。

  二是抓宣传,督促企业自查自纠。通过网站发布、张贴公告等方式,告知广大消费者公用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限制竞争和垄断等违法行为,发动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广泛的收集各类案源线索;加强对公用企业的宣传和教育,将公告印发给公用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促使其积极主动的开展自查自纠,受访企业都提交了本单位的自查报告。深入重点用户询访,了解相关公用企业经营服务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发挥“12315”投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部署开展双项抽查工作,市县两级抽查并约谈公用企业35家次。对主动开展自查自纠且违法情节轻微的企业,及时发出行政告知书,责令其迅速整改。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并多次向分管市长汇报,争取支持配合。

  三是抓办案,核查处置违法行为。在对公用企业进行走访排查时,市、县(市、区)两级通过约谈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检查公用企业经销合同、清查相关账目等,及时排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锁定相关违法线索。在普查基础上,委托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对个别自来水公司、医院、城市公交公司等涉嫌滥收费用、垄断经营等行为进行核查并立案查处。扎实开展了随机抽查工作,深挖违法线索证据,彰显执法威慑力。

  整治行动实施以来,该局共下发整改通知书7个。对立案查处的企业,将在结案后对其违法行为查处情况进行公示,并专门出台行业规范经营指导意见书,以警示和规范公用企业经营行为,跟踪督导其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