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吸取韩国“4•16”海难事故教训 我省全面开展客运船舶安全专项检查
夏季是安全事故特别是水上安全事故多发期,4月19日,安徽省副省长杨振超就深刻吸取韩国“4·16”海难事故教训作出重要批示:“要深刻吸事故教训,省安委办要迅速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立即开展客运船舶安全专项检查,严格执行“五严禁”,及时整改问题,不留死角、不留隐患。要加强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和自查,做到遇险救助快速有序、高效,确保人民群众安全”。连日来,安徽省各地安全监管局、水上交通运输部门迅速行动,全面开展客运船舶安全专项检查,防范水上交通事故发生。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水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开展汛期、“五一”等重点时段的安全检查,将辖区内渡口、渡船作为水上安全监管的重点,并将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当地政府、行业监管部门、船舶运输企业、船长和船员。交通运输(海事)部门要针对学生渡运和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采取旁站式管控措施,确保渡船安全。各地组织乡镇政府、交通(海事)等部门排查整治渡口、渡船安全隐患,对发现渡船超员、超载等行为,交通(海事)部门立即滞留船舶,并按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 同时,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地水上交通运输部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开展客运船舶安全专项检查,并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形式,加强联合执法,完善水上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水上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水上交通事故,能做到快速、有序、高效处置,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如:黄山市重点对全市各船舶的技术状况、证书、证照、救生设备、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船舶155艘次,查出各类缺陷84处,排查安全隐患12起,限期整改12起。对限期整改的船舶,落实隐患跟踪,决不允许参加营运。在此基础上,该市在“5.1”节前组织开展了“三个一”活动,即一次水上弃船演习、一次船员安全教育、一次船舶关键设备和结构的安全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