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教育系统“12·4”开展“六个一”活动
今年的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日前,舒城县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印发<舒城县教育系统2014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在全县教育系统集中开展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此次法制集中宣传教育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舒城”,活动自即日起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重点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教育法律法规、青少年法制教育等内容,重点开展好“六个一”法制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一个辅导报告。县教育局机关已于11月21日邀请县委党校马玲副校长为全体机关干部作了“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报告会”。通知要求有条件的学校也应组织召开十八届四中全会辅导报告会,其他学校要组织教职工开展一次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
一场法制讲座。通知要求全县各中小学校要主动邀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法制宣传志愿者到校为全体师生开展一次法制讲座,集中开展一次宪法和普法宣传教育。
一幅标语(横幅)。通知要求“12·4”期间,各单位要在醒目位置悬挂、张贴宣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首个国家宪法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普法教育等标语(横幅),教育局机关和有条件的学校还要利用电子屏等媒介滚动播放上述内容。
一个宣传阵地。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门户网站、职工例会、主题班会、短信平台、国旗下讲话、校园广播、法制图片展、法制征文等有效形式,开展一次集中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一次普法考试。通知要求各单位在深入开展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法制宣传的基础上要组织开展一次普法知识考试。
一次法制活动。通知要求在开展好以上五项规定活动项目外,各单位还要结合实际,自主组织开展一次法制活动。
通知还要求,各单位要紧扣活动主题,结合工作实际和县教育局今年以来普法和依法行政系列文件、通知精神,设计组织好“12·4”系列宣传活动,既要庄重大气、形式多样、气氛热烈、务求实效,又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的有关要求,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张圣林 特约通讯员:李德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