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多措并举推动普法“三进”工作实效显著

05.12.2015  13:37

编者按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自2014年首个国家宪法日开始,把宪法日变成宪法学习日成为教育系统从上到下的行动自觉。在国家宪法日当天,全国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去年,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袁贵仁亲自出席教育部在北京景山学校举行的国家宪法日校园主题教育活动,与数百名师生共同参加升旗仪式,诵读宪法。

切实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是“六五”期间教育系统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普法内容和形式的一个缩影。今年是“六五”普法收官之年。5年来,教育系统坚持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国家“六五”普法规划明确,法制宣传教育要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回望5年,教育系统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深入推动法律进课堂、进学校、进机关,教育法治宣传教育的组织保障机制不断健全,教育法治宣传的内容和形式日趋丰富,教育系统依法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学生说:模拟法庭让我懂得了遵守法律,消防和道路安全实践更锻炼了自我保护能力。

家长说:孩子懂事了,还要管着父母,说起法律一套一套的,但感觉更让人放心了。

老师说:学生明显知道遵纪守法了,以往沉迷网吧的学生开始学会克制,还自觉利用网络学习有关知识。

领导干部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作为普法的重点工作,在“六五”期间,法律“三进”——进课堂、进学校、进机关,一改人们对普法工作沉闷乏味的刻板印象,不但形式创新,也更有针对性,广大干部师生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学法用法水平不断提高。

进课堂:

鲜活互动润物无声

右臂向前平伸,与身体成90度夹角,手掌向前竖起,左臂向前摆动至45度,这是交通警察指挥车辆行人左转的手势;左臂由前向上直伸与身体成135度,掌心向前与身体平行,五指并拢,面部及目光平视前方,这是停止向前的手势……

今年9月开学第一课,陕西省西安市何家村小学的学生们,不是正襟危坐,而是一个个站起来,学着警察叔叔指挥交通时的手势。应邀担任讲师的警官,一边手把手地为孩子们纠正动作,一边将巧记交通标识的顺口溜教给大家。每学年的“法治教育第一课”,就在这样趣味盎然的气氛中开始了。

在何家村小学就读的赵曦颖上完课后说,“法治教育活动节目很生动,很吸引人,我们学到很多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方法”。正如该校校长裴素芳所期望的,法治教育第一课是希望能够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使他们健康成长。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第四小学的王成,已经成了家里的“小小法律顾问”。家人喝了姑姑在某超市买的变质牛奶拉肚子,超市却不愿意负责,他建议姑姑找消费者协会维权,最终得到了赔偿。这个大人们都没有想到的办法,是王成根据老师在课堂中讲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了解到的。

这可不是让孩子们死记硬背能够实现的。贵州省在“六五”期间探索的中小学科教学渗透法治教育的做法,可以说是“随课潜入心,普法细无声”。贵阳七中语文教师王晓颖在讲到《斑羚飞渡》一课时,就会顺着学生对“这个故事不可信,《野生动物保护法》里有规定不能随意捕杀野生动物”的疑问,深入普及法律对于申请特许猎捕证的具体规定。不仅仅是语文,生物课也可以穿插讨论《传染病防治法》,化学课则会对毒品和相关法规进行深入了解……

为了实现法治教育在各学科中的自然渗透,贵州省2009年投入20余万元,组织160余名教研员和一线高级教师,历时近两年,全面研究了中小学35门学科与法治教育的相关内容,提炼出730个法治教育渗透点,设计了“可渗透的法治内容”“教学要求与方法”“事例与说明”,撰写了113个示范教案,形成了180万字的研究成果《法治教育与学科教学》,730个法治教育渗透点,累计涉及法律145部1213次。

重庆市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也专门编写了普法教材。其中,重庆的两套地方教材经过修订,已于9月1日前全面征订完毕,义务教育阶段的法治教材免费发放到学生手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则组织编写下发了60万册汉、维吾尔、哈萨克语版《“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专题教育活动学习资料汇编》和《〈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讲义》,向全区中小学及中等职业学校下发了4000套《青春防线》青少年法治教育影像制品。

在不少地区,普法进课堂已经形成了长效机制。安徽省岳西县以思源实验学校为试点,安排专职教师承担法制课教学任务,以实现授课有计划、有教学设计、有活动记录的目标。在学期末组织考核时,对于考核合格的专职教师在绩效考核和职称评聘上与担任中考学科教师同等对待。

进校园:

制度先行多重保障

安徽省岳西县建立了以校长为龙头,政教处为主体,以班主任、政治(思想品德)教师为骨干的三级普法工作队伍,中小学每周至少安排一节法制课。自2014年秋季开始,岳西县选择学校试点,要求安排专职教师承担法治课教学任务。像岳西县这样将法治教育纳入日常教学管理体系的做法,正在逐渐成为共识。

福建省教育厅于2013年5月组织全省教师开展了一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考核活动,考核结果记入本人业务档案。考试不及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及格的,一年内不得评优、晋级。这些新办法都对进一步加强教师普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培育专业的法治教师队伍方面,自教育部至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都不遗余力。教育部将教师法治教育培训纳入“国培计划”,并于2013年启动了中小学校长骨干教师全员法治培训。在此示范带动下,河北、山东、山西、陕西、海南等省份参与和举办了相应培训。

以河北为例,该省教育厅在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和省属高等学校,通过以会代训、集中办班、专家讲座等形式,对学校教职员工进行教育法律法规和依法治校能力提升的培训。据不完全统计,“六五”普法开展以来,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法治培训班260余期,培训人员4万多人次。

兼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制度不断完善,聘任专业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做法,同样得到了大力推广。河南省教育厅出台意见,要求分期分批对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教师普遍轮训一次,建立统一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制度,逐步实现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统一培训、持证上岗。

在山东省青岛市,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聘请率接近100%,都由司法机关聘请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专业人士担任。法制副校长们定期举办法制专题讲座,参与研究学校普法依法治校规划,对依法治校、普治并举裨益良多。类似的做法也在安徽等地收到了显著效果,不但加强依法治校的专业力量,对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也是一大助力。

教育普法专项经费得到了进一步落实。教育部设立了全国教育系统普法专项经费,纳入部机关年度经费预算,主要用于推动教育行政部门和校长、教师的法治教育工作,5年来,共投入专项经费2000多万元。许多省厅也设立了专项工作经费,为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北京落实全市各级各类学生生均经费不低于15元的标准,“六五”期间,专项经费累计达1500余万元。江苏青少年学生普法经费与“五五”期间相比翻了一番。贵州每年设置普法专项经费350万元。

为建立健全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监督评价机制,江苏加大了法律知识在考试考核中的分值比例,目前,法律知识在政治课程考试题中占比达25.2%。此外,各地法治教育督导制度在逐步成形。今年9月1日,《重庆市教育督导条例》正式施行,建立了经常性督导、专项督导和综合督导三项督导制度。对依法治校、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等情况,可以按照行政管理权限实施专项督导或综合督导,从而为将法治教育纳入教育专项督导提供了立法支持。

普治结合,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不断深入推进。《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中提出,“到2015年,所有高校都要制定章程,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对于这一高校的“宪法”,各地亦在大力推行中。上海市“一校一章程”工作已于2015年顺利完成。湖南等省份预计也将在今年完成这一工作。

进机关:

干部带头注重考核

普法不单针对各大中小学生和教职员工,各地教育管理部门对机关领导干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北京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通过“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明确了全市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全年不少于4次,举办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的要求。同时,还把法律知识的普及糅进了教育系统的培训规划中。围绕《全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十二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通过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依法行政专题法律培训等多种形式,融入教育行诉案件模拟法庭展示、案件庭审旁听、观看法治电影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了培训效果。

以考促学”是重庆市摸索出来的经验。重庆市教委实行了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干部教师学法考试制度,每年组织全市教育行政干部、教职工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率均达100%。

将普法与教育法治工作协调统一,通过党委中心组学法、普法专题讲座、法律咨询、在线学习、法律知识测试等形式,湖南省教育厅形成了一整套领导和机关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和考核制度。早在2012年,湖南省就组织全省厅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学法用法考试,并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当作年度考核和任用、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凡不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的,年度考核时应暂缓确定考核等次(直至参加补考合格);对考试(含补考)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普法工作,选择了分层细化、职责到人的做法。该区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法制职责和工作规程》,将执法和普法职责细化分解到各处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目前,全区14个设区市和109个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类学校都已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上海市教委不仅建立健全了法治宣传教育联络员制度和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制作了“法宣工作联络员队伍通讯手册”,做到市和区县、高校的法宣工作者人手一册,还专门设立了联络员队伍微信平台。此外,还编写了《上海教育系统干部教师法治培训大纲》,对相关培训要点进行系统设计、科学布局。(本报见习记者 凌馨 记者 万玉凤)

来源:教育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