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安徽教育年鉴》(2015卷)撰稿工作的通知

05.03.2015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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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教秘〔2015〕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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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中专学校,委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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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安徽教育年鉴》(2015卷)的撰稿工作,全面客观地反映我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面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安徽教育年鉴》(2015卷)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全面反映2014年度全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情况,为宣传、研究、发展全省教育事业服务。

撰稿的基本要求是:信息、资料、知识的收集尽可能全面;内容和结构的组织力求系统有序;全省和各市、县(区)教育改革发展基本情况,各高等学校、直属中专学校教育教学基本情况的记载做到客观真实;文字记述要求准确无误,简明精练。条目撰写要求一事一条、客观写实、格式规范、条理清晰、内容充实、重点突出。文稿篇幅请按附件《撰稿指导》中规定的字数严格控制。撰稿的具体要求见附件《撰稿指导》,请务必认真阅读,并按要求撰写。

二、撰稿重点

按年鉴编纂的通例,《安徽教育年鉴》(2015卷)反映2014年全省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围绕2014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要求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2014年工作要点,全面、系统、客观地反映全省和各市、县(区)教育改革发展基本情况,各高等学校、直属中专学校教育教学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重点反映2014年各市、县(区)教育系统、委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部署、重大举措、重要事件和新变化、新面貌、新典型、新成就、新经验、新问题等,重点反映2014年各高等学校、直属中专学校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的新举措、新变化、新发展、新典型、新成果、新成就、新特点、新经验、新问题等。

三、截稿时间

请各市、县(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直属中专学校,委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于2015年4月30日前将文稿发(寄)送至《安徽教育年鉴》编辑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金环花园27号楼,邮编:230022。联系人:钟博仕,电话:0551—65166529;孙萍,传真电话:0551—65166518;汪遥,电话:0551—65166532。因备份及改稿需要,请在发送电子文稿(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的同时,寄送书面文稿。

为便于讨论交流年鉴编纂工作,特建立《安徽教育年鉴》编纂群(群号:185691934),请各单位撰稿人员及时加入。

2015卷《安徽教育年鉴》编纂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有关单位务必按时交稿,确保编纂出版工作顺利进行。撰写工作中的有关具体问题请及时与《安徽教育年鉴》编辑部联系。

附件:《安徽教育年鉴》(2015卷)撰稿指导

安徽省教育厅

2015年3月3日


安徽教育年鉴》(2015卷)撰稿指导

一、文稿选材要求选择最能反映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2014年度教育事业和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变化的大事、要事、特事、新事作为条目撰写。大事是骨架,要事为主体,特事作点缀,新事重导向。大事是指能反映事物本质和主流的、具有全局性或历史性重大影响的、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意义的、具有借鉴启示意义的、预示事物发展趋势或方向的事件;要事是指能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立体式反映年度工作全貌的,面广量大的重要事件;特事是指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年度特征、行业(专业)特征、地域特征,能展示亮点和闪光点的事件;新事是指反映年度工作中出现的新举措、新变化、新发展、新面貌、新事物、新典型、新成果、新成就、新经验、新问题等。各撰稿单位要根据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2014年度教育事业和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基本情况通盘考虑,精心挑选出反映大事、要事、特事、新事的内容,合理取舍,有机地编纂成文,避免面面俱到,将日常事务和一般工作情况不加选择地罗列其中;力戒工作总结式和流水账式的陈述。

二、文稿内容原则上只写2014年度一年内的工作,但应当注意2014年度的内容与上年度的连续性。某些跨年度完成的工作任务,应突出记述2014年度此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如有必要,可在文中用夹叙的方式适当引用上年度的情况作对比或衬托或简单交代。属于规划(计划)设想和远景展望方面的内容不需记载,但制订规划(计划)的事实及主要内容应当记载。

三、文稿内容要求以条目格式撰写,即要求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2014年发生的教育事业和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大事、要事、特事、新事等进行集中选题,形成单一性条目或综合性条目。单一性条目为条目主体,要采用记事本末体,把一个事件从发生、经过到结果,都集中在一个条目里,将时间、地点、事件(人物)、过程、结果等要素写实写清,一事一条。综合性条目(含概况、概述和综合记事条目)须集合一定领域、一个类别内容的信息,进行归纳、提炼、概括。其中,概况条目内容应涵盖必备的基本数据:各市、县(区)教育局可列出各级各类学校总数、各类教职工总数(包括专任教师数、各种职称学历教师数等)、各类学生总数(包括在校生数、招生数、入学率等)、学校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总数、体育场(馆)面积总数、图书馆(室)藏书总数、固定资产总值数(包括教学、实习仪器设备总值数等)、全年教育经费投入数(包括国家拨款和自筹经费数)等;各高等学校、直属中专学校可列出院(系)和专业总数(包括学位点数等,无需列出具体名称)、教职工总数(包括专任教师数、各种职称学历教师数等)、各类学生总数(包括在校生数、招生数等)、校园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总数、图书馆藏书总数(包括纸质、电子书籍等)、基础设施经费投入总数(包括国家拨款和自筹经费数)等。概况条目用文字表述或表格呈现(内容不能重复),概述条目用文字表述;综合记事条目内容如果涉及方面过多、篇幅过大、且独立性强,则可分为若干单一性条目记事。同类条目要有一定的可比性。避免前后条目尤其是概况和概述条目与具体条目之间内容重复。短条目(300字以内)一般不分段, 中条目(500字以内)是否分段可视实际情况确定,长条目(500字以上)一般应分段。

四、条目撰写总体要求主题明确、内容充实、要素齐全、事例完整、重点突出、详略得当、特色鲜明、条理清晰、层次分明、格式规范,做到大事突出,要事不繁,特事不漏,新事鲜活,小事不记,统筹兼顾,反映全貌。条目文体应当使用规范的说明文体和记叙文体,而以说明文体为主;要像撰写辞书条目那样撰写年鉴条目,避免报告式、总结式、讲话式文稿。条目文风必须秉笔直书、客观写实、直陈其事,语言朴实,文字精练。要不加修饰,杜绝假话、空话、套话;要回避议论、描写和抒情,摒弃虚浮之语和溢美之词,力戒空泛;原则上述而不作,记而不论。条目撰写具体要求:要用第三人称撰写;要注意保持主语稳定连续,前后主语相同可省略后面主语,主语转换必须加主语;要用书面语,不用口头语;语言表述要符合语法规范,用词要确切,避免歧义、含混;时间用语要具体明确、完整规范;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尽量用全称,少用或不用简称,如用简称必须规范;文字数字、标点符号、计量单位、各种名称等使用必须符合国家规范。

五、条目标题拟制要做到简明精炼,平实准确,题文相符,涵盖内容;要对事实进行充分浓缩、提炼和高度概括,使读者看题知意,便于查找检索;要准确界定标题内涵和外延,外延宜窄不宜宽、宜专不宜杂;要简洁醒目,多用短句、词组或单句,不用复句,句子中间尽量不用符号;要揭示条目的本质内容,客观实在不抽象;忌用工作口号用语、部署工作用语、评议性语句作标题;不用夸张性的副词、虚词、形容词修饰标题。

六、条目设置要做到结构合理、层次清晰、互不交叉、排列有序。反映各市、县(区)年度教育工作基本情况,一般可分为概况、基础教育、职业和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等部分,并列有若干重点工作或特色工作方面的条目;反映各高等学校、直属中专学校年度教育教学工作情况,一般可分为概况、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部分,并列有若干重点工作或特色工作方面的条目;反映全省年度各类教育和教育综合管理情况(由委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撰写),一般应有概况和有关重点工作或特色工作方面的条目。应当注意,各市、县(区)基础教育、职业和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等部分和各高等学校、直属中专学校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部分如果包含的内容较多、篇幅较长,且各项内容独立性强,可从中选择若干重要或特色内容设为条目撰写,而不必将几大部分直接设为条目;如果内容较少、篇幅较短,也可将几大部分直接设为条目。文稿总标题下只设到条目一层,条目以上不设基础教育、职业和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和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分目(栏目),以减少层次,保持全书统一规范。获奖受表彰的奖项,内容不同而属性相同,一般应合并集中为一个综合性条目,避免琐细;重要的、典型的、有特色的奖项除外。

七、条目排序可按内容性质结合重要程度进行,即将各市、县(区)基础教育、职业和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等部分内容和各高等学校、直属中专学校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部分内容结合重要的、全局性条目或次要的、局部性条目进行排序。一般来说,重要的、全局性条目排在前面,次要的、局部性的条目排在后面;综合性条目排在前面,单一性条目排在后面。各市、县(区)基础教育、职业和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等部分内容和各高等学校、直属中专学校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部分内容中的条目按重要程度排序,条目中的内容也应按重要程度排序,尽量避免按时间顺序排列。

八、文稿字数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和选材要求严格控制,各撰稿单位务必按控制标准执行。具体控制标准为:各市教育局8000字以内;各县(市、区)教育局1500字以内;各本科院校3000字以内,各专科、高职院校和直属中专学校1500字以内;委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3000字以内,其中综合处室和主要业务处室8000字以内。字数计算应包括标点符号。

九、文稿的编排格式:(1)文稿统一使用word中文软件编辑,A4纸型,标明页码;(2)文稿正文用四号宋体字,字形用“常规”,字间距用“标准”,行间距用“单倍行距”;(3)每篇文稿的总标题用二号宋体字,居中排列;(4)每个条目前空两格,条目名称置于【】号内,【】号内文字用四号黑体字,【】号与条目正文间空一个汉字;(5)每篇文稿开头左上方应注明各市、县(区)分管教育的党委、政府负责人和各市、县(区)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各高等学校和直属中专学校党委、行政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单位、职务及各市、县(区)教育局和各高等学校、直属中专学校单位地址、邮政编码,便于对外宣传、交流、服务;(6)每篇文稿末页右下方注明撰稿人和审稿人姓名。

十、各市、县(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直属中专学校可精选6~8张反映2014年度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事件或突出成绩的照片,作为宣传彩版,供《安徽教育年鉴》编辑部选用。照片要求反映的主题明确、特色鲜明、画面清晰,尤其应注重反映师生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场景的照片。每张照片都应附上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主要人物的姓名、身份以及在照片中的位置)、事由等要素,要求文字简洁、语言通顺,能概括揭示照片影像反映的全部信息。报送的照片(电子或纸质)经选用后将酌收广告宣传及制版印刷费用。宣传彩版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各市、县(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和直属中专学校,委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徽教育年鉴》(2015卷)的撰稿(组稿)工作,指定业务水平高、写作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人员撰稿(组稿),提高撰稿质量。为避免发生多人撰写而造成文稿内容重复、交叉甚至相互矛盾的情况,各撰稿(组稿)单位要落实专人对文稿内容包括数据、图表等进行初审,并由单位主要或分管负责人进行终审。审稿人应注意审核文稿是否符合事实,是否符合党和国家(包括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有无政治方向问题,有无泄密或不宜公开的内容,有无常识性错误,有无数据、时间、人名(职务、职称名)、地名、单位名等不准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