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

06.06.2014  11:24

日前,萧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责任督学,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的通知》和《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专项督导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进行专项督导。

这次专项督导涵盖全县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不包括县城城区学校、民办学校),包括城乡结合部学校、乡镇学校、农村小学及教学点。主要督导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教学条件和基本生活条件的12项内容:是否存在D级危房;是否每名学生都有课桌椅;寄宿学生是否一人一床位;是否有安全的饮用水;食堂是否能满足师生就餐要求;厕所是否能满足师生需要;教室和寝室门窗是否完好;是否具备必要的取暖条件;学生上下学是否存在突出安全隐患;是否配备数字教育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是否按规定拨足公用经费;是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督导的目的是全面摸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现状,以便于政府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快发展农村教育,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萧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责任督学的督导结果,形成书面报告,还就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教学条件和基本生活条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安全隐患提出处理和整改意见,提交给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制定处置整改方案,同时跟踪督查处置整改。(  陈昕 特约通讯员:曹开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