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地入选第二批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区
10.08.2017 19:03
本文来源: 教育厅
为深化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教育部于2017年上半年组织开展了第二批示范区申报工作,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专家审核遴选,确定30个申报单位为第二批示范区,我省亳州市、合肥市庐阳区入选。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决策部署,教育部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提出要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并于2014年启动首批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区)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工作,探索教师队伍管理新机制,取得了宝贵经验和显著成效。
教育部要求,各地要深刻认识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对于统筹教师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意义,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支持,加强与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沟通协调,吸收和借鉴示范区成功经验,结合地方实际,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改革工作。各示范区要全面总结阶段工作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改进完善,建立健全工作的长效机制。要做好示范区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切实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县(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取得突破,破解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体制机制障碍,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2015年,教育部公布19个申报单位为首批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我省合肥市肥西县、马鞍山市博望区入选。目前,安徽省共有4个市、县(区)入选全国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区。
本文来源: 教育厅
10.08.2017 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