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5年中职中小学教师和中小学校长省级培训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师〔2014〕68号
有关培训院校:
为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1〕14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3〕1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2013〕67号) 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安徽省“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1〕16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二五”幼儿教师培训工作意见的通知》(皖教师〔2012〕8号),现就我省2015年中职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中小学校长省级培训项目(以下简称“2015年省级培训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我省2015年省级培训项目采取公开招标、邀标方式,面向省内高等院校和教师(校长)培训机构,遴选符合资质条件、省财政供给的院校承担培训任务。
二、培训项目
(一)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省级培训项目
设置专业技能类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公共基础课骨干教师省级培训项目、骨干班主任培训项目、中层管理干部培训项目、“领雁工程”研修项目、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等6个项目(详见“附件1”)。
(二)2015年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项目
设置中小学名师高端研修项目、中小学优秀“特岗教师”助力研修项目、中小学紧缺薄弱学科骨干教师高级研修项目、农村地区中小学教师“送培送教”项目、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团队高级研修项目等5个项目(详见“附件2”)。
(三)2015年中小学校长省级培训项目
设置高(完)中校长任职资格培训项目、中小学校长在职提高培训项目、高(完)中骨干校长高级研修项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校长远程专题培训项目、干训培训者高级研修项目等5个项目(详见“附件3”)。
三、遴选条件
申报院校(机构)须是省财政供给,具有省级(含)以上中职中小学教师、中小学校长培训资质,或承担过2年(含)以上省级培训经历,培训效果良好、社会信誉度高。各类培训项目院校(机构)遴选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四、遴选程序
2015年省级培训项目招投标按照“信息发布”、“招投(邀)标”、“评标”和“定标”四个阶段进行。
1.省教育厅发布项目招投标通知;
2.符合遴选条件的院校(机构)提交投标材料;
3.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产生入围名单;
4.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项目培训任务承担院校。
五、有关事项
1.各申报院校(机构)严格按照各类项目的“申报要求”和“其他事项”(见“附件1”、“附件2”、“附件3”)开展申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申报书》,逾期不予受理。
2.本通知及其附件可在“安徽教育网”(http://www.ahedu.gov.cn/)、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网站(http://yzy.hftc.edu.cn/jjzx/)、安徽省教育厅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网站(http://yzy.hftc.edu.cn/jygx/)下载。
附件:1. 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省级培训项目招投标指南
安徽省教育厅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