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招聘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人事代理)考核公告
根据《安徽建筑大学2015年招聘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人事代理聘用)公告》,现将考核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基本条件
根据招聘公告,按以下原则确定考核资格人选:
1、年龄要求:不超过30周岁(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专业要求:符合所聘岗位的专业条件和技能条件。
3、学历学位:能于2015年7月5日前毕业并获学历和学位证书(国民教育序列);境外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须于2015年7月5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考核办法
学校成立有关岗位考核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不足3人的招聘岗位,暂不考核,待人数达到3人及以上时,另行组织考核。
(一)教师岗位
1、试讲:内容由学校指定,时间30分钟。
2、面试:内容由考核组临时决定,时间15分钟。
3、成绩:试讲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二)实验技术岗位
1、实验操作(或软件使用):内容由学校指定。
2、面试:面试内容由考核组临时决定,时间15分钟。
3、成绩:实验操作(或软件使用)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三、时间安排
1、5月13日-14日,学校通过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给应聘者发送来校考核确认函,应聘者须于5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回复并确认来我校参加考核,请在邮件主题标明“岗位+姓名”(岗位必须与应聘岗位一致),否则不予安排考核。
2、5月18日,学校通过校园网公布试讲、实验操作(或软件使用)内容及各岗位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
3、5月21日-5月31日,进行各招聘岗位考核工作。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1-63828027,张老师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安徽建筑大学人事处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