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宗教局)加大效能督查力度提升机关行政效能

12.10.2015  10:32

为迅速贯彻落实委局“三查找三整改”动员大会精神,压紧压实机关效能建设“三查找三整改”集中整治活动各项任务和要求,近日,省民委(宗教局)机关效能办对机关效能建设明察暗访方式方法进行较大修改和完善,全面提升提高效能督查工作的严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完善督查流程。机关效能办牵头,办公室、人事处和监察室参与。每次督查从机关抽调三人组成,其中一名同志负责,两名同志做好检查、拍照、核实并记录留存等工作。督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由效能办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委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后,向相关处室及责任人开出处罚通知单,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是加大督查密度。督查时间不固定,随时抽查,随机确定参加督查人员和被督查办公室。每次督查由效能办在督查前10分钟从机关工作人员中抽调,被督查办公室由督查人员现场从机关所有办公室中随机抽取一个,杜绝提前打招呼现象,确保督查客观性、公正性。

 

三是明确督查重点。以往机关效能督查采用全覆盖模式,缺乏严密性,起不到应有的监督效果。新的督查办法重点聚焦于单个办公室,对办公人员遵守效能建设“八项制度”、按照 “四零”服务要求的规范自身行为、遵守请销假制度和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通过以点带面促进整个机关行政效能的提升。

 

四是动真碰硬严格责任追究。督查过程通过视频和照片进行全程记录,发现问题绝不姑息,严格按照委局效能建设相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和处室主要负责人的进行问责和处罚,不走过场,务求实效。

 

10月10日上午,按照新督查模式,机关效能办对机关810办公室进行了督查,督查中发现一名工作人员正在电脑上处理文件,一名工作人员正向处室负责人汇报有关工作,未发现该办公室有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

 

下一步,委局效能办将进一步落实党组要求,加大督查密度和深度,督促各处室和干部职工严格遵守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落实效能建设“三查找三整改”活动要求,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