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全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纳税额(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税之和,下同)为12亿元,同比增长12.5%,增幅回落21.6个百分点。每百元营业收入负担的纳税额为3.3元(扣除电信业),比去年同期减少0.3元。特别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税负平稳下降,由4.5元下降到3.9元。电信行业因2014年6月1日“营改增”上线,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每百元营业收入负担的纳税额由3元增加到4.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