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创新型省份建设“1+6+2”政策兑现补助申请工作启动

22.03.2016  22:02

为贯彻落实创新型省份建设“1+6+2”政策(皖政办[2015]40号)精神,近日,省科技厅、财政厅联合下发了2016年配套政策兑现补助申请通知(科计〔2016〕10号)。目前,各市县根据要求组织开展本地区补助申请工作。

今年“1+6+2”政策总体不变。按照规定,凡省内符合条件的单位,在上年购买研发设备、设立境外研发机构、认定国家级研发平台,转化科技成果、认定国家新药和动植物新品种,开展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科技保险试点,重点实验室建设和承担国家科技项目等,均可以申请省市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省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政策补助申请同时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