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迈入“3.0时代”

17.10.2014  15:51

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目前已由面及点,进入了一个细化落实的“3.0时代”。

自去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推广政府购买服务进行了战略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之后,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在全国快速推开,构筑顶层设计的政府购买服务“1.0时代”随之开启。各省市政府陆续出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指导意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等综合性规范文件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相关目录。此后不久,搭建整体执行制度框架的政府购买服务“2.0时代”很快到来,各级财政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操作规程、预算管理、政府采购执行等方面做了系统性的规范。这些要求和规定从整体上完善了各地政府购买服务的体系和制度框架,确保了政府购买服务从“纸面”到“地面”的顺利落地。

在基本完成“面”上的顶层设计和整体执行制度框架后,政府购买服务迎来了细化落实的“3.0时代”,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近期陆续出台文件,进一步细化专业领域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

在中央层面,环保部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环保部现正在起草《关于做好政府购买环境公共服务的指导意见》,并已征求了各方意见,预计很快就会发布。文化部相关负责人近日也透露,文化部已初步起草完成《文化部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方法》和相应的指导性目录。财政部、民政部等4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了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基本原则、工作目标、落实工作的责任等内容,并从明确购买主体、界定承接主体、确定购买内容、规范服务标准、提供资金保障、健全监管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等7个方面对积极有序地开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进行了细化规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近日也发布了《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部署推进购买残疾人服务试点工作的“分步走”战略,明确试点推进每个阶段的时间节点与任务目标、基本原则与工作要求等内容,并从编制购买计划、组织实施采购、签定服务合同、严格履约管理、开展绩效评价等5方面对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的程序方法与实施内容提出细化要求。

在地方层面,陕西省近日提出将全力推进“1+3+n”政府购买服务政策体系,“1”即由省政府下发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1个实施意见,“3”是指由省财政厅牵头制定全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预算管理办法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n”是指根据政府购买服务开展情况由购买主体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多个具体购买服务项目的具有一定操作性的规范性文件。此前,陕西省气象局通过梳理当前部门公共气象服务业务,编制了《陕西省基本公共气象服务清单》,明确未来气象部门应当承担的各项基础公共气象服务业务;重点围绕政府购买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通式气象服务工作,选定5个县(区),以农业气象信息加工传递、适用技术推广培训为购买重点,代表地方政府向以“政府+企业+农民+专家”模式运作的大型涉农企业以及农业产业协会购买相关服务,对全面推进政府购买气象服务进行有益探索。山东省财政厅、民政厅等6部门近日也出台了《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的购买和承接主体、试点项目内容、购买方式、规范服务标准、购买服务经费保障等内容,还针对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试点提出了健全监管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做好培训宣传等细化要求。此外,广东、河北、江西等地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也结合自身特点,相继出台了本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细化规定,内容涉及教育、社工、审计等多个方面。

各地政府职能部门针对特定领域政府购买服务专业化规定的相继出台,将为各领域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供更明确、更有针对性的指导,也为此项工作的推进提供了新的动力,有效促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全面推开。进入细化落实的“3.0时代”后,政府购买服务离初步形成统一有效的购买服务平台和机制的中期目标又近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