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新规实施
06.01.2015 19:36
本文来源: 财政厅
财政部、民政部、国家工商总局日前联合公布了最新制定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
新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明确提出,政府购买服务应当与事业单位改革相结合,推动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
办法强调,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为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服务事项。不属于政府职能范围,以及应当由政府直接提供、不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不得向社会力量购买。
本文来源: 财政厅
06.01.2015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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