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新规实施

06.01.2015  19:36

      财政部、民政部、国家工商总局日前联合公布了最新制定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

  新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明确提出,政府购买服务应当与事业单位改革相结合,推动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

  办法强调,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为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服务事项。不属于政府职能范围,以及应当由政府直接提供、不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不得向社会力量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