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县政府认真落实省局下达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察意见

11.12.2014  17:02

今年以来,铜陵县非煤矿山共发生3起事故,死亡4人,分别占全省非煤矿山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25%和30.8%,给全省非煤矿山安全形势带来被动局面。为此,省局及时约谈了铜陵县政府负责人,并下达了《关于铜陵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监察意见的函》。铜陵县政府针对省安全监管局约谈及监察意见书,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明确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基础管理,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存储标准、乡镇安全监管队伍和能力建设、非煤矿山企业停产管理、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更加严厉的规定。

在落实省局监察意见中,该县认真采取行动,稳步推进,加强了对新《安全生产法》和非煤矿山“双十条”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开展了领导干部与企业主要负责人谈心对话活动,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家开展会诊式大排查,建立非煤矿山数字库,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加大对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等。两个月里,该县已组织执法检查组37次,暗访23次,发现问题74条,专家提出整改意见51条,列入关闭计划的3座矿山已实施关闭并通过综合验收,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1座生产矿山依法实施关闭,对1家违规生产的尾矿库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向省安全监管局递交了《关于省安全监管局对铜陵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监察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