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性债务“借、管、用、还”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05.02.2015 18:47
本文来源: 审计厅
2013年,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员办事处、四川省各级审计机关3000多名审计人员,按照“见人、见账、见物,逐笔、逐项审核”的原则,对四川省、21个市(州)、182个县(区、市)、4367个乡(镇)的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去年1月24日,四川省审计厅发布了《四川省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
审计发现,政府性债务管理中存在县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增长较快,部分地方和行业债务负担较重,地方政府性债务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程度较高,部分地方和单位违规融资、违规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等问题。针对问题,审计机关提出建议:一是妥善处理存量债务,不同类型的债务分类处理,债务负担较重和偿债压力较大的地区和行业要制定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二是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健全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举借审批、统计和使用管理、风险预警等制度。三是建立债务管理责任制,将政府性债务管理和风险情况作为考核任用和评价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范围。四是进一步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推进融资平台公司的清理规范。同时,审计部门表示,审计机关将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的审计监督。
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府性债务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工作,省政府专门召开全省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会议,研究制定有效防范和控制好政府性债务风险的措施。省财政厅按照财政部部署,研发“四川省政府性债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起覆盖省、市、县、乡和村级的债务项目信息库;同时,结合财政“大平台”建设,对债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全面升级,实现了对全省各级政府性债务的实时、动态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清理规范了省、市、县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金融监管部门加强了对地方政府及融资平台公司的信贷管理,贷款规模得到有效控制。同时,省各级政府共计出台债务举借、偿还、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276项。
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固化、提升成果,四川省政府最近出台《四川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新的办法,直指债务风险预警、应急处置、考核问责机制等多个方面。
谁能借地方债? 全省政府债务由省政府统一举借。市州、区县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也由省政府代为举借,通过转贷方式安排市、县。政府债务只能通过政府及其部门举借,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举借。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债务。
政府能借多少债? 由人大常委会说了算。省政府在国务院批准限额内合理确定全省举债规模,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债务规模,统筹全省政府债务举借,核定省级和市、县债务规模。金融机构等债权人如果违法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应自行承担损失。
政府借债怎么用? 只能用于公益支出及还债。这些钱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和适度归还存量债务,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公益性资本支出主要包括:市政设施、垃圾处理、公共交通、公共卫生、文化体育、教育科研、环境整治、水利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等。
政府债务怎么还? 分级建立政府偿债准备金。根据债务规模和风险状况,将分级建立政府偿债准备金。偿债准备金通过本级预算安排,主要用于到期政府债务偿还、或有债务垫付以及债务人最终无法偿还的债务清偿。财政厅对市、县偿债准备金设立和筹集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建立各级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机制,省政府定期评估债务风险指标,向市、县政府进行通报预警。出现偿债危机,将按照预案设置启动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措施和追究相关责任。
举债超额怎么办? 追究行政、刑事责任。已经采用全省政府性债务信息系统,债务单位要及时将债务举借、偿还、使用等相关信息逐笔录入。财政部门将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纳入市、县财政运行绩效考核范围。 政府性债务的举借、管理、使用、偿还和风险管控情况,将纳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 审计结果作为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对于违法违规举借和使用政府债务行为的,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夏明)
本文来源: 审计厅
05.02.2015 1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