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政府发文全面加强和规范部门统计工作

20.05.2015  20:55

为实现部门统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近日,全椒县政府出台《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规范部门统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政办〔2015〕13号)。

方案》适用于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明确提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促进部门统计机构更加健全、统计管理更加规范、统计网络更加通畅、统计数据更加准确,达到部门统计人员专业化、统计报表规范化、统计手段现代化、统计资料档案化、统计服务优质化的要求。

方案》对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提出七点要求:一要建立统计机构,明确1名领导分管统计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充分保障;二要配备统计人员,选用1-2名热爱统计工作、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三要加强业务培训,部门统计人员须按要求取得统计从业资格,并定期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开展的各项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四要强化数据质量,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及行业管理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统计数据质量,对本部门报出的统计数据质量负主体责任,并自觉接受政府统计机构的监督和检查;五要规范信息发布,部门对外公布的、向决策机关及重要会议提供涉及区域的综合性统计资料或与政府统计机构有交叉的指标数据,应与政府统计机构协商一致,防止“数出多门”;六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相关部门共同会审和评判反映全社会和各行业发展的重要统计数据,提升统计数据的协调性,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七要加强监督检查,县政府统计机构要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和管理。

方案》强调,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部门统计工作规范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打造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部门统计队伍,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县政府将定期组织对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切实推进部门统计工作规范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