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调整夏季工作时间的通知

30.06.2015  11:26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从2015年7月6日(星期一)起至9月30日,执行夏季作息时间,下午工作时间调整为15∶00至18∶00,上午工作时间不变。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