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 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
27.03.2016 11:13
本文来源: 徽广播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建立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制度,明确区域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控制指标和水位控制目标,制定年度开采计划,防止出现新的超采区,限期关闭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切实保障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当前,我省局部地区地下水超采形势不容乐观,已造成含水层枯竭、地面沉降等生态与环境问题,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通知指出,在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下水限采区内不得新增地下水开采量,严控工农业等生产性用水新增地下水开采量;城乡居民生活和特殊水质要求确需增加开采量的,必须通过压减生产性用水,确保不增加现状开采量。超采区各市、县要制定地下水超采治理方案,划定并公布地面沉降控制区,注重采取综合措施治理地下水超采,根据当地地表和地下水资源条件,调整产业结构,加强节水管理,规划建设替代水源,逐步实现采补平衡。
通知强调,要抓紧健全地下水监测体系,完善地下水监测站网,对地下水超采地区、漏斗区、集中式地下水水源地、地下水污染地区实施重点监测。各地要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等区域环境状况,按照水污染防治有关要求,督促企业完成石化生产存贮销售企业和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以及垃圾填埋场等区域防渗处理,完成加油站点地下油罐双层罐更新或防渗池设置,对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应实施封井回填。(记者:桂运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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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3.2016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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