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发言

04.08.2014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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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大家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胡连松 副主任说,省民政厅在社会救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些工作走在全国前面,全省社会救助工作成效明显。建议:1、要尽快建立社会救助体系。目前,对农村五保户、孤儿、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资源多而散,要整合各类救助资源,增强社会救助合力。2、要公开宣传各类救助政策,提高社会公众对救助政策的知晓度。3、要高度重视解决弃婴问题。要借鉴外地设立弃婴“安全岛”的做法,在大医院门口设立“安全岛”等救助设施,提高弃婴救助率。同时,要降低领养孤儿、弃婴的门槛,提高我国公民对孤儿、弃婴的收养率。

沈卫国 副主任说,报告很全面,赞成报告。社会救助工作是社会最后一道保障,是托底的,非常重要。建议:1、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大病救助体系,通过采取长效保障救助措施,让患病群众看到希望。2、要在继续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的同时,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加强舆论宣传等,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参与社会救助的作用和积极性。3、要下决心建立社会诚信体系,让守信者得实惠,失信者受惩罚。

陈先森 副主任说,近些年,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民政等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十八大报告就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提出了明确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结束不久,国务院常务会议又专题研究社会救助工作,真正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提三点建议:1、加大投入,提高救助的总体水平。由于我们历史欠帐多,社会救助水平还比较低,在制定救助标准时,要充分考虑价格上涨等各种因素,采取“倒算帐”的办法,提高救助标准,多做一些雪中送炭、让人民暖心的好事。相信政府目前的财力、能力还是可以做到的。2、整合资源,协调各方关系。目前,社会救助资源分散在各部门各单位,社会救助资金也是多渠道筹集。应确定一个牵头单位,明确责任,负责资源的整合工作。3、建立平台,保障信息共享。要打破各单位之间的壁垒,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加大信息化建设,保证全面准确地了解救助人群资料,充分利用基础信息,跟进动态管理,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王翠凤 副主任说,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落实责任,加大投入,严格考核,将五保供养列入民生工程,有八项工作为全国率先,成效明显。赞成这个报告。建议:1、要建立更加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现行社会救助体系呈“碎片化”、“条块化”特点,急需整合各类社会救助资源,以发挥社会救助功能最大化。2、要建立动态的投入增长机制。对救助对象而言,受物价水平波动等因素的影响最大,要使社会救助水平不降低,应建立动态的投入增长机制。3、要加强审计监督。一方面加强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的审计监督,另一方面加强对资金使用、流向情况的审计监督。另外,受助对象收入检查机制、受助对象的信息公开范围和程度,应是下一步深入研究的问题。

朱  勇 委员说,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对民生工作的关心和重视。报告比较全面、务实。省民政厅对社会救助工作高度重视,全省社会救助及时有效,基本上实现了全覆盖。但与社会实际需求以及发达地区相比,仍存在差距。建议:1、要加大社会救助投入,提高保障水平。目前,我省社会救助存在基础薄弱、标准低等问题,救助水平也是低层次的。随着我省财力的不断提高,应建立社会救助资金增长机制,不断提高标准,加大保障力度。2、要加快城乡社会养老机构建设,提高社会救助工作能力。目前,城市养老机构存在“一床难求”现象,农村养老机构也很不足,省政府应把社会养老机构建设作为民生大事来抓,加大投入、多措并举,加快城乡养老机构建设,以适应社会养老事业发展的需要。

王容川 委员说,赞成报告。提几点意见:一是要正确认识目前社会救助能力与实际救助水平之间的差距。这样的差距主要体现在投入不足和管理能力局限等方面。应进一步健全救助体系,完善救助制度,加大救助资金投入,提升救助能力。二是要建立个人诚信体系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帮助政府更好地制定救助政策,减少漏保、骗保情况发生。

马亚杰 委员说,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根据我之前走访相关敬老院、养老院的情况,提两点意见:1、要提高供养标准。我省五保老人供养标准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城乡低保覆盖面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适时提高标准。2、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统筹社会救助的多方资源,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计国平 委员说,总体赞成这个报告。结合工作中的体会,谈几点意见:1、完善相关社会救助制度。对精神病、艾滋病、传染病等特殊群体的救助标准不能搞平均主义,统一的标准不利于对不同程度病人病症的治疗,财政每年底的硬性考核不利于有效利用有限的资源,建议完善相关细节。2、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社会力量在目前的社会救助中已经发挥了作用,需要建立相关机制,鼓励和发动社会力量进一步参与。3、重视心理救助工作。发挥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的作用,对被救助者的心理需求进行正面的、积极的引导,激发他们对社会的感恩之情,从而更好地反哺社会。

杨  果 委员说,社会救助是一个高尚的事业,民政部门对此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建议:1、针对目前社会救助保障资金不足问题,不仅需要加大政府的投入,而且也要进一步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特别是捐赠慈善事业,政府要以民政部门牵头组织,发动群众参与。2、要加大社会宣传,培育公民慈善意识,每个人要从我做起,民众要养成社会救助意识。3、工作要实现常态,不仅在天灾人祸时要捐赠,而且平时要做到常态化。

吴  斌 委员说,报告全面具体,表示赞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终目的是“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在这样新的历史条件下,实现这一最终目的,各级政府大力推进社会救助工作,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是题中应有之义。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我认为应当努力做到树立一个新理念、明确“四个定位”,健全八项机制:1、树立一个新理念。就是树立享有社会救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提供社会救助是政府法定义务的理念。这是宪法第45条明确规定的。2、明确“四个定位”。一是思想认识定位。充分认识实施社会救助是政府基本职责、法定义务,要以高度的人本观念、责任意识,摒弃慈悲、施舍、布恩的陈腐观念,尊重被救助对象的尊严,积极回应他们的生存发展需求,帮助他们树立信心、克服困难、走出困境。二是职责范围定位。政府要从纵横两个方向对自身在社会救助中的职责定位予以界定。纵向上,根据各级政府职权范围、大小和特点,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明确省、市、县、乡四级政府的职责。横向上,对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责任作出划分,在强调政府主导的同时,大力鼓励、支持、组织、动员民间力量。三是救助水平定位。要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标准和动态调整机制,在保证公民基本生活水平的基础上,维持社会救助的良性循环、可持续运行。四是工作职能定位。必须关注热点、突出重点、解决难点、消除盲点,政府加强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特别要加强基层能力建设,摸清家底,做好基层基础工作。3、健全八项机制。一是政府主导机制。政府是社会救助体系的建立者、救助政策的制定者、救助行为的组织者,必须明确主体地位,发挥主导作用。二是资金筹措机制。应当走出一条政府救助为主、社会救助为辅的官民结合救助体系,继续保证政府投入的稳步增长,制定相应的鼓励政策,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福利彩票事业,拓宽筹资渠道。三是链条推进机制。搭建一个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权办事、按规办事、有积极性办事的链条式的工作推进平台。四是职能整合机制。加强部门整合,克服职能分割严重弊端,提高工作效率,实施有效的政府治理,实现社会救助的效益最大化。五是社会互助机制。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要求,调动一切社会力量参与其中。六是社会公开机制。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进“阳光救助”,提高社会救助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七是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对社会救助的行政监察监督、审计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社会公众监督和权力机关监督。八是立法支撑机制。国务院常务会议已讨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草案)》,决定公布征求社会意见,加快了社会救助行政立法步伐,我省地方立法应当适时跟进。

罗昌平 委员说,赞同报告。社会救助工作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做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在平时工作中感到,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对社会救助工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重视社会救助工作的氛围已初步形成。建议:1、逐步加大社会救助工作力度,不断提升社会救助工作的质量和水平。2、政府要发挥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想尽办法加大投入,提高救助标准,改善弱势群体生存环境。3、因为救助对象是动态的,现实中漏保、骗保现象可能不同程度存在,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杜绝此类现象出现。

陈  军 委员说,报告中讲的多是政府的社会救助工作,而对发动社会、动员社会各方面参与救助基本没讲,实际上,社会救助不能由政府统包统揽。建议:1、要制定措施,多方鼓励、激励引导社会机构投身社会救助事业。2、要对许可优惠使用公共资源的盈利企业提出要求,明确其社会救助责任。3、要大力发展慈善事业。4、要采取区别对待措施,对社会普遍的救助需求,政府应包下来,如最低生活保障。而对区域性、局部性的救助需求,应当引导社会承担。5、要规范救助行为,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公信力。

陈  波 委员说,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社会救助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对我国当前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议:1、尽快建立较为完整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明确救助对象、责任主体和资金来源等政策措施。2、财政要发挥托底作用,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资金投入正常增长机制,以保障社会救助事业健康发展。3、建立健全公平正义的法律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特别要把救助对象和政府部门的救助行为都纳入法律轨道予以规范,让社会救助更加公平公正公开。

耿小平 委员说,总体赞同报告。谈三点意见:1、省政府在社会救助方面全年到底投入多少资金,在全年可支配资金中所占比例是多少?这些应在这次报告以及下一步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体现,要为社会知晓。2、民众对报告中的医疗救助制度和规定不了解,应加强对社会医疗救助项目的宣传,不断创新形式,拓宽群众便利获取社会医疗救助的渠道。3、坚持以救急为主、救穷为辅,建立更加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

董介林 委员说,社会救助工作全社会普遍关注,省政府及有关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显著。但从报告内容看,重点放在了政府的社会救助工作上,没有把着眼点放在发挥政府主导、社会救助多元参与的作用上。同时,由于政策重点不够突出,存在一刀切、撒胡椒面的现象,加之对深层次的问题根源研究不够,救助的实际效果不理想。提几点建议:1、要出台相关政策,规范民间社会救助机构的行为,确保困难群体得到切实救助。2、要强化政策的宣传力度,并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3、除政府托底外,发挥国有、民营企业及相关机构作用,建立多层次的社会救助体系。4、财政要发挥对民生工作托底的作用,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的正常生活。5、要整合各类救助资源,形成社会救助合力。

戴  敏 委员说,建议:1、政府在加大社会救助、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减少流浪乞讨职业化倾向。2、要进一步拓宽和明确民间救助途径,发挥社会公众作用。3、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改变困难群众“等靠要”的依赖观念。4、在医疗救助方面,要扩大大病救助的覆盖面,提高救助和保障的水平。5、要出台针对流浪乞讨人群中精神病人的相关救助政策。6、要放宽孤儿领养条件,发挥社会救助作用。

李晓梅 委员说,提几点建议:1、要进一步提高政府及相关慈善机构的信用度,让愿意做慈善的人敢于、乐于做慈善。2、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搭建科学的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建立监管制度,解决社会出资者与需救助者信息不对称的问题。3、要着力解决目前由于人手和经费短缺、工作粗放、审核把关不严格等问题。

李维勇 委员说,近年来,我省社会救助工作扎实开展,务实创新,成效显著,特别是城乡低保五个方面工作为全国率先,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实现全覆盖很不容易,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赞成报告。提两点建议:1、要把社会养老事业作为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予以高度重视,以改革精神研究、制定相关政策,通过政府、社会、市场的力量共同推动社会养老事业更好发展。2、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大病救助体系,使患大病者既能看得起病,又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尽量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吴金山 委员说,报告比较实事求是,赞成报告。建议:1、要充分动员和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建立“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的救助机制,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弘扬社会正能量,形成救助合力。2、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一方面要加大救助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强管理工作,对那些名为乞讨实为行骗的行为,切实加大打击处理力度。

高开焰 委员说,报告比较全面,实事求是总结了所取得成效,也分析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社会救助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赞成报告。当前社会救助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体系还不完善、救助水平比较低,特别是一些患有特殊疾病、重大疾病的群众,难以得到有力救助。建议:1、要进一步整合救助资源,加强救助体系和能力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将救助制度与医疗保障制度相衔接。2、要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提高救助水平,突出重点,解决一些贫困人群的大病难症的医疗救助问题。

张荣国 委员说,赞同报告。近些年,我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舍得投入真情实感和真金白银,亮点较多,其中八项工作为全国率先,两项制度在全国较早建立,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要求:“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加快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昨天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督查情况汇报,部署进一步如强和改进低保工作,决定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会议要求,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有针对性地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努力使困难群众生存有尊严、生计有保障、生活有盼头。建议:l、省、市、县全面建立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解决救助资源分散、救助制度“碎片化”、救助体系不完善等问题。2、充实加强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提升基层社会救助工作能力和水平。3、尽快健全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信息共享的跨地区、跨部门核对平台,坚决纠正“关系保”、“人情保”及错保、漏保,严惩骗保。4、完善临时救助机制,切实解决那些家庭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但是遭遇临时性、突发性困难的家庭能够及时获得制度性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尤其要尽力使特困人员不为饥寒所迫、大病所困、失业所忧、灾害所难。5、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使社会慈善事业在社会救助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6、制定省政府规章,对农村敬老院的法律地位、产权属性和建设、运行、管理、监督等问题予以规范。积极推进农村敬老院法人登记工作。

周  杰 委员说,通过几份报告,不难看出,我省社会救助工作整体不错,许多具体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但也存在实际效果不佳等问题。从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调研报告来看,我省五保老人供养标准和城乡低保覆盖面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建议:政府应当转变工作理念,真正建设服务型政府,政府资金应当首先用于社会事业与社会保障工作。

叶文成 委员说,赞成报告。我省社会救助工作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各部门工作得力,相关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提几点建议:1、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特别是财政要给予托底保障。要把社会救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对各级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考核指标体系。2、重视解决区域间社会救助均衡发展问题。对老区、贫困地区、库区、山区等特困地区给予特殊政策,尽快使区域间救助标准大体一致。3、加强社会救助基层平台建设和队伍建设。要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工作条件办事。要加强队伍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素质,加强管理,使这支队伍真正热爱社会救助工作,坚持公正公平,有过硬的业务能力。

庄立权 委员说,赞同报告。提几点建议:1、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大部制改革的推进,要尽快明确社会救助工作的责任归属,改变当前多头管理的现状。2、社会救助的事权属于中央政府,不属于地方。因此,社会救助经费应由中央支付,在管理上,可以委托地方并加强监督。3、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系统性设计和建设,着力从顶层设计上解决法制、机构、管理体系和人员等各方面问题。

李益湘 委员说,报告反映了成绩,分析了问题,提出了工作措施。赞成这个报告。今年初,我们专门调研了合肥救助站,发现救助站当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工作人员进出渠道不畅,老的不能安心工作,新的进不来。二是救助对象复杂,社会救助难度大。三是缺乏资金,对生病的救助对象无法保证及时就医。四是乞讨人员作为救助对象难以管理。五是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完善。建议:1、要在保留合肥老的社会救助站的同时,加快建设新的合肥救助站。2、要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如医疗人员。3、提高资金投入,改善救助条件。4、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5、加大宣传,发动社会爱心,吸收社会义工,扩大救助面。

吴  平 委员说,社会救助工作非常伟大,生存权、自由权、追求幸福权是公民基本权利,保障一个人有尊严地生存,是非常有意义的事情,社会救助工作是积德积善的伟大事业。当前社会救助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如农村无人赡养的老人救助问题、外出务工无社区依托的人员救助问题、低保标准太低、医保标准不一致问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更人性化等问题,归结起来,说明社会救助的水平、标准还不高,救助人员太少,需要增加人力、财力上的投入,同时发挥社会救助力量,共同托起救助体系。

吴秀兰 委员说,社会救助工作从中央到地方都很重视,我省的工作做得不错,在全国有很多率先之举。赞成这个报告。几点建议:1、对零就业家庭的救助,要有硬指标、硬要求,保障其基本生存。2、救助工作操作程序要科学规范,以保证应保尽保,不错保漏保。3、对救助资金水平标准要有一个联动机制,应与物价上涨水平相适应。4、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服务人员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管理水平。5、加大对违规违法挪用救助资金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保证这些救命钱用到实处。

张  丹 委员说,要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能力建设,大力推进阳光公示制度,对救助对象、救助原因、救助金额等进行公示,提高救助工作的公信力,杜绝“关系保”、“人情保”,防止救助不公。

曹云霞 委员说,总体赞成报告。社会救助工作值得肯定。提几点意见:1、整合资源,建立共享网络,建立大人口工程。相关部门都应纳入其中,避免“碎片式”管理。2、处理好大病救助和小病保障的关系。加强医保管理、完善医保制度的重点是大病救助。3、政府需承担社会养老责任,正确处理好养老与养生的关系。现有一些养老机构由于完全市场化,实际效果不佳,要引导社会力量兴办高端养生机构。政府可以募集社会资金,统筹养老工作。4、完善社会救助和管理体系,明确救助站的责任,与相关部门一起管理好街头流浪人员和弃婴等问题。5、倡导社会养老与家庭养老相结合,完善相关监督体系。社区、街道等基层组织要切实负起管理和监督责任。

解正波 委员说,听取省政府社会救助工作报告很有必要,报告作得不错。提几点建议:1、目前政府社会救助面窄了,主要工作是在低保这一块,其它工作还处于被动应付的状态。政府要切实履职尽责,进一步扩大覆盖面。2、农村和城市救助工作不平衡,要提高认识,提高救助水平。3、要加强立法,在目前无上位法的情况下,地方立法可先行一步。

省人大代表 江云南 说,结合农村实际谈两点看法:1、当前不少农村地区都设立了养老院,对五保户实行集中供养,这一举措无疑解决了五保户老有所养问题。但这些五保户一旦生病,到了在床上吃喝拉撒的时候,以当前养老院的硬件条件和人员力量,很难保证将这部分人照顾好。建议政府关注这个现象。2、建议政府加大对农村地区的中小型企业在政策、资金方面扶持力度,让一部分尚有劳动能力的五保老人、残疾贫困人群就近就业,获取一定的劳动报酬,既能补贴自己生活,也能缓解政府救助压力。

省人大代表 杨龙和 说,社会救助是一项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民生工程。如何让好事办得更好、实事办得更实,真正惠及群众,提几点建议:一是提高救助标准,健全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特别是要格外重视大病、重病、残疾和精神病等救助对象。二是加强对被受助者信息的核查监督,保证将有效的资金用到真正需要的群众身上。三是加大对救助工作相关规章制度的宣传,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推进社会救助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省人大代表 王义太 说,提几点建议:1、五保老人死亡后,涉及到安葬问题,而政府补助仅有千元,特别是少数民族人员的安葬费需万元左右,这些费用怎么落实?同时,五保老人在敬老院生病期间,涉及到照看等费用问题,又如何落实?希望政府对这方面予以考虑。2、关于五保户的供养问题,由于少数民族的生活、饮食习惯与汉族不同,其生活成本也不一样,政府是否可以加大对少数民族五保户供养的经费保障?3、农村低保、危房改造等民生工程,政策措施很好,但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建议人大对此进行调研,进一步加强对民生工程的监督。

省人大代表 康贺强 说,听了报告,感到我省社会救助工作成绩很大。提两点意见:1、取消低保指标,因为只要分配指标就无法做到应保尽保,这也导致了我省社会救助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建立低保、五保供养人员保障最低标准,形成长效机制。

省人大代表 管迎悦 说,我来自基层财政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提一点建议:要解决社会救助资金不平衡的问题。以我所在的地方为例,农低保资金大量节余,实际开支低于上级拨付的数额,而大病救助资金缺口较大,今年8月就已停止发放。由于相关几项工作分属不同部门管理,多头管理往往造成政策与实际工作脱节。

 

信息来源:信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