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明年起施行 涉及公车使用等

04.12.2014  11:17

明年起,政府权力清单、公务车辆购置和使用等信息公开就要“动真格”了。据了解,《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将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关键词:范围

办法》明确了11项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政府权力运行流程图;公款出国出境、公务车辆购置和使用、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和执行情况;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和项目开工、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分配、退出情况;录用行政机关、公益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条件、数额和考试录用情况;社会救助条件、标准、对象的确认和救助资金、物资管理、发放情况;政府定价、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及其价格标准、定价依据、执行时间等内容。

关键词:方式

行政机关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呢?《办法》提到,除了利用本机关的政府网站之外,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以及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都可以。

同时,行政机关还可以通过政务微博等新媒体,设置查阅点、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此外,各级政府还要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公共服务机构和政务服务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并配备相应的设备。

关键词:监督

据了解,行政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工作机构地址、工作时间、电话和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应当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

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行政机关应当进行调查处理。 王刚本报记者姚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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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勇

资讯标签: 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 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 公车使用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