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民政局多项措施并举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水平

08.07.2014  12:4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池州市民政局多措并举,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水平。
      一是出台文件,3月份,市民政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抓好低保政策落实规范低保办理程序的通知》,重点强调了要严格落实“应保尽保”政策、规范低保申请受理主体、明确申请低保是居民的权利、规范操作流程、加强政策宣传、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开展试点,6月份,市民政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城乡低保审核审批程序规范化试点活动,要求各地选择一个村(社区),利用2个月时间,根据《安徽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试行)》规定,组织开展低保审核审批程序规范化试点,并将试点经验进行推广。目前各地正组织试点,于8月15日前结束试点,全面铺开。
      三是加强督查。6月12日至13日,市民政局、市监察局联合组成2个检查组,对三县一区的社会救助工作进行督查。检查组分别由市民政局局长姚五建、第四纪检组组长张杰明带队,在每个县区随机确定1个乡镇的1个村(社区),对照花名册、档案,逐一入户,对贵池区殷汇镇读山村、东至县胜利镇吉阳村、石台县仁里镇和平村、青阳县朱备镇将军村共76户低保家庭进行了核查。经查,各地救助标准按要求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医疗救助封顶线的标准均按年初市局要求得到提高;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救急难”发现机制初步建立,工作人员能力进一步提高,政策宣传扎实有效,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多措并举,备案制度基本落实,档案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地方动态管理不及时、低保对象分类不准确、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检查组及时指出,并要求各地针对发现的问题,尽快采取措施,及时纠正。

 

 

 

上报单位:池州市民政局
信息作者: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