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市民政局全方位服务“特色小镇”建设发展

28.03.2016  16:47

          建设发展“特色小镇”是市委、市政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特色小镇”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特色小镇”建设先行先试的指示要求而作出的重要决策。民政部门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心,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在全市的“特色小镇”建设中履职尽责。

      全力支持撤乡建镇工作,不断优化“特色小镇”区划设置。在“特色小镇”建设中,我们将积极支持符合的条件乡撤乡建镇,以利于集中财力、物力集中建设,也为小城镇规模的扩大和农村居民就近城镇化提供条件。

      抓好社会救助工作,为“特色小镇”建设提供稳定环境。按照“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原则,将“特色小镇”中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大病救助等条件的社区困难群体及时纳入保障和救助范围,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特色小镇”建设提供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

      深化村民自治,为“特色小镇”建设奠定基础。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完善以村(居)民会议和村(居)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特色小镇”建设重要意义,激发他们支持和参与“特色小镇”建设热情。通过深化村民自治,加强地名文化建设,保护好老地名、起好新地名、管好用好现有地名,促进地名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巩固提高火化区遗体火化率,大力推进节地生态殡葬,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祭扫、文明节俭办丧事。

      积极对上争取,加大对“特色小镇”资金投入。积极指导“特色小镇”民政项目,特别是养生养老“特色小镇”的项目编报工作,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协调对接,争取中央预算内养老服务体系和社会福利服务体系项目建设资金、中央和省级福彩公益金补助地方项目建设资金、养老设施建设资金等对我市“特色小镇”建设发展的资金投入。

上报单位:黄山市民政局
信息作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