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将建成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优化再造政务服务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徽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规划
建设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是优化政务服务供给、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17〕25号)精神,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工作目标
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建成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线上线下两个渠道,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力争使我省成为全国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最强的省份之一,让各类市场主体创业愉快、兴业愉快、发展愉快、生活愉快。
——到2017年12月底,建成省、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市级平台延伸到基层。省、市平台互联互通,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运行,网上办理事项超过85%,在全省基本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努力做到本级公共服务事项1个工作日、企业开办3个工作日、不动产登记证5个工作日、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50个工作内完成审批手续(“13550”行动)。合肥、亳州、蚌埠、阜阳、滁州、芜湖6个试点市和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安全监管局11个试点部门10月底前接入省平台试运行。
——到2018年6月底,完成全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基本建成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探索在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和基层服务网点分类设立综合窗口,推进线上线下联合办理,开展用户评价,网上办理事项达到90%。
——到2018年12月底,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信息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实行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业务协同办理。建立网上审批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以外的事项实现群众办事“零跑腿”。提高大数据支撑能力,对于申请材料明晰、标准明确、易电子化的事项,探索推行“智慧审批”。
二、主要任务
(一)建成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1﹒建成全省标准统一的政务服务门户,实现“群众办事一个入口”。(1)省、市分级建设政务服务门户网站,统一结构布局、栏目设置、页面风格、搜索服务、身份认证等,与政府门户网站实现数据对接和前端整合;建设统一的政务服务微门户(微信公众号、移动APP)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拓展政务服务渠道;县以下不单独建设政务服务门户。(2)各部门在网上政务服务门户上开设“部门窗口”,将现有的各类政务服务入口统一整合到“部门窗口”;各地各部门将已建成的微信公众号和移动APP,接入政务服务门户。
2.建成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实现“内部监管一个平台”。(1)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将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统一管理。(2)建设改造省、市两级政务服务运行管理系统,支持在线受理、办理、反馈以及并联审批、协同办理、物流快递、在线支付等应用,县以下不单独建设。各部门升级改造本部门自建业务办理系统,与本级政务服务运行管理系统互联互通。(3)建设全省标准统一的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各地各部门梳理证件、证照和批文,汇总形成电子证照目录;各市将本地电子证照目录和服务接口汇聚到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电子证照库,提供标准统一的证照服务;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与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对接联通,逐步做到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签发。(4)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系统。完善现有省、市电子监察系统功能和接口规范,汇集全省政务服务申报、受理、办理、反馈、管理全流程信息,形成全省统一的监察信息库和办件信息库。
3.建成标准统一的支撑体系,实现“用户认证一个号码”。(1)建设全省统一的身份认证系统。综合运用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手机号码、第三方支付、企业数字证书、社会信用代码等验证技术手段,实现在线校验核对,逐步做到“一次认证、全网通行”,各地各部门不再重复认证;机构编制、发展改革、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税务等部门的人口、法人、社会信用等基础信息库,按需向政务服务门户实时开放数据接口,实现全省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实名认证”;各地各部门新增用户统一通过省身份认证系统注册。(2)建设全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制定业务接入实施指南和技术规范,加快推进各地各部门接入公共支付平台,为缴款人提供开放便捷安全的缴费渠道,逐步实现线上线下一站式缴纳。(3)建设物流配套管理系统。与第三方快递物流平台无缝对接,提供申请材料和办理结果快递服务,实时交换快递服务申请数据和物流状态信息。
4.完善基础设施和保障措施,实现“运行保障一套规范”。(1)提升电子政务外网带宽、可靠性和稳定性,拓展覆盖面。各部门加强业务专网与电子政务外网整合对接,实现电子政务外网按政务服务需求延伸到位。(2)强化省、市两级政务云平台建设,为网上政务服务提供安全高效的基础支撑。(3)制定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对接、交换和服务事项信息、办件信息、证照信息、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查询服务等规范。(4)遵循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规范以及国家保密管理和密码管理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5)建设安徽省电子政务灾备中心(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华东区灾备中心),提供数据恢复保护和容灾备份服务,保障重要系统安全和正常运行。
(二)优化再造政务服务。
1.实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推进全省无差别服务。(1)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按照统一标准,自上而下梳理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现不同层级相同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事项类型、法律依据、基本编码等要素统一,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发布。(2)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在目录清单基础上,细化完善行使内容、申请材料、实施编码等要素,经机构编制、政府法制等部门审核后形成实施清单,做到同一层级的相同事项,在不同地区办事指南标准相对统一。(3)建立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依托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按照“谁编制、谁维护”原则进行动态管理,事项数据资源供多方利用。(4)公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各地各部门按实施清单梳理时序进度,及时与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同步同源发布。
2.优化办理流程,实现简便快捷服务。(1)推行“减证便民”,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予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加强对必要的证明互认共享。(2)优化简化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3)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要求提供“其他材料”的,必须明确具体情形和材料名称。(4)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
(三)推进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1.整合政务信息系统。(1)按照统一部署,各地各部门开展政务信息系统自查,制定整合共享清单。(2)组织开展专项调查,全面摸清政务信息系统底数。(3)各地各部门清理“僵尸”信息系统,原则上将分散的、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为一个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
2.建设全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1)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依据《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开展政务信息资源普查,梳理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汇总形成“集中统一、动态更新、共享校核、权威发布”的全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2)省、市分级建设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构建全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形成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系统、跨业务的支撑服务能力。(3)各地各部门整合后的政务信息系统统一接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和业务协同。
3.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共用。(1)推进公民、法人、地理空间、电子证照等基础信息资源,以及政务服务事项、办件、投资项目、社会信用等业务信息共享应用。(2)逐步扩大信息共享范围,完善相关数据标准,优化便捷共享查询方式。
(四)强化平台推广应用。
1.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应用。(1)各地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全部通过平台在线受理、审核办理。(2)有自建业务办理系统的部门,已开展网上服务的,将网上服务入口迁移到平台门户,统一入口管理;仅在内部使用未开展网上服务的,在平台门户建立网上办事入口。使用国家纵向业务办理系统的,在未实现互联互通前,将办理过程信息即时录入平台。
2.推进事项网上办理。(1)凡与企业生产经营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都要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逐步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2)在各地各部门实体政务服务大厅设立自助服务区,引导服务对象网上注册认证和申请办事。(3)各地各部门将利企惠民政策查询、社保查询、公积金查询、违章查询、考试报名、出具证明以及补证换证等热门服务汇聚到网上政务服务门户,逐步实现全程网上办理。
3.创新服务模式。(1)探索综合窗口服务模式。在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围绕企业登记、投资项目、不动产登记等业务,推行“综合受理、统一出件”,跨部门协同办理;在基层服务网点分类设立综合窗口,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跨层级联动办理;围绕身份证异地办理、医保异地接续、跨区域市场准入协同等方面,推动跨地区远程办理。(2)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探索“智慧审批”,实行自动受理、自动审查、主动推送审批结果。(3)开展数据挖掘和分析,把握和预判公众办事需求,不断优化服务方式方法,为群众提供智能化、个性化、精准化服务,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4.提升用户体验。(1)依托网上政务服务门户、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窗口、“12345”服务热线等渠道,建立企业和群众咨询、感知、投诉、评价的收集机制,掌握网上政务服务的实施效果,及时发现服务对象“痛点”和“赞点”,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为强化监督考核、增强用户满意度提供支撑。(2)通过“一次认证、全网通行”,推进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地税等部门在政务服务门户开设“旗舰店”,提供专属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统筹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建立省政府办公厅牵头抓总、省发展改革委主管建设、省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运行的工作机制和“一口对外、枢纽调度、数据相通、并联运行”的运行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建立相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倒排工期、狠抓落实。加强财政支持,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经费保障。
(二)完善制度体系。制定平台建设、运行维护、数据交换、信息共享、安全保障等管理制度;建立事项管理、业务协同、政务服务数据资源管理、监督考核等工作制度;建立政务服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投资、审批、建设、验收源头管控制度,整合本地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推进大数据统一管理,避免重复建设;完善法规、规章,明确电子证照、电子文件、电子签章的法律效力,为“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制度支撑。
(三)强化考核监督。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制定科学、量化、可操作的考核标准,实现在线考核各地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整合“互联网+政务服务”管理职能,由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单位进驻、事项办理、流程优化、网上运行实行统一监管。运用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内部监督,通过媒体监督、第三方评估和群众评议强化外部监督,综合评价政务服务绩效,汇聚众智改进服务。
(四)加强培训推广。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设一支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政务服务的专业化队伍,健全省、市“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开发和运维管理体制机制。持续完善政务服务“一张网”功能,让更多群众通过网络获取政务服务,提高社会认知度、群众认同感和参与度,营造“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良好氛围。畅通反馈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不断优化政务服务。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编辑:毛书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