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明确政务公开信息员有关职责任务分工的通知

14.07.2016  14:38

省社机关各处室、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规范化,经省社2016年第9次理事会、监事会主任联席办公会议研究,现将省社政务公开信息员有关职责任务重新明确如下(见附件1:省社政务公开信息员职责任务分工表)。各处室要高度重视,处室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本处室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信息员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责任。另外,根据省政务公开办关于基层政务公开和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各企事业单位需明确一名政务公开联络员。请各单位填写联络员登记表(见附件2)于7月22日之前报送至省社政务公开办(机关党委)。联系电话:62663667。

附件1.省社政务公开信息员职责任务分工表

附件2.各企事业单位政务公开联络员登记表   两个附件请点击下载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