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同意中国科技大学Na-22放射源豁免的函
27.04.2015 13:03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皖环函〔2015〕457号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同意中国科技大学 Na-22放射源豁免的函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物理学院近代物理系物理电子学实验室放射源豁免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你校因开展国家基金项目“基于连续闪烁体PET探测器的高时间分辨技术研究”,拟使用1枚活度为9.25E+5贝可的Na-22放射源。该枚放射源活度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附录表A1的豁免活度。 二、你校现持有环保部核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国环辐证〔00308〕)。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449号令)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18号令)的规定,我厅同意对你校使用上述Na-22放射源实行豁免管理。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4月16日 抄送:合肥市环保局。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27.04.2015 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