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脱贫攻坚精彩瞬间”网络微视频优秀作品征集展示活动的启事

10.01.2019  00:40

为展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扶贫情怀,中国人民自强不息、摆脱贫困的精神风貌,特别是展现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取得的成就,全国扶贫宣传教育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脱贫攻坚精彩瞬间”网络微视频优秀作品征集展示活动,由新华网具体承办。本活动征稿时间为自启事发出之日起至2019年2月15日止,欢迎踊跃投稿。活动工作组将组织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奖,并颁发证书。获奖作品将在新华网等媒体进行展播,参选全部作品均可入选我中心脱贫攻坚微视频储备资料库。

活动工作组联系人: 

胡   帅  01088050779,王熙然  17301135879

高   赫  18222934187,孟  然  01084413726

 

附件:2018年“脱贫攻坚精彩瞬间”网络微视频优秀作品征集和选送要求

 

                                                  全国扶贫宣传教育中心

                                                      2019年1月3日

 

附件:

 

2018年“脱贫攻坚精彩瞬间”网络微视频

优秀作品征集和选送要求

 

为发挥好新媒体宣传助力脱贫攻坚的作用,在全国范围内遴选推出一批导向正确、特点鲜明、创意新颖、制作精良、群众喜闻乐见的网络微视频作品,用镜头聚焦扶贫攻坚主战场,展现波澜壮阔的脱贫攻坚生动画卷,记载人类历史这一伟大壮举,用影像的形式生动再现中华民族与贫困作斗争的强大精神风貌,更好的凝聚全社会力量关注和参与脱贫攻坚,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凝聚力量营造氛围。全国扶贫宣传教育中心、新华网共同发起“脱贫攻坚精彩瞬间”网络微视频征集展示活动。

一、征集范围

本次活动面向全社会征集作品。各级扶贫办(局)、电台、电视台、影视制作机构、高等院校、社会组织及个人均可报名参加。鼓励各级扶贫部门与本区域内电台、电视台联合制作扶贫微视频作品。

二、内容要求

本次活动主题是“脱贫攻坚精彩瞬间”,征集的作品应:

(一)展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扶贫情怀。展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人民为中心,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小康社会的决心,不断探索实践的生动画面。

(二)展现中国人民自强不息、摆脱贫困的精神风貌。展现中国人民在党中央的号召、民族精神的感召和全党全社会的帮助下,坚定理想信念,以强大的内生动力和昂扬的精神状态,勇往直前、勇于创新、勇担重担,主动作为摆脱贫困的励志画面。

(三)展现各行业、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众志成城、齐心协力、攻坚克难的生动实践。展现全党全社会奉献爱心,尽社会责任,众志成城,齐心协力夺取脱贫攻坚战胜利的感人画面。

(四)展现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取得的决定性进展和巨大成就。展现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过程中贫困地区发生的翻天覆地变化,展现贫困地区的自然风光和人文风情,展现贫困群众发生的新变化、新面貌和获得感,展现人民群众共享美好生活的喜悦画面。  

(五)展现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中涌现的先锋模范和先进典型。展现在脱贫攻坚战各条战线中,尤其是脱贫攻坚奖获得者中,各级党委政府、党员干部艰苦奋斗、奋发有为,贫困群众自强不息、奋发图强,社会各界凝心聚力、奋勇争先,先富帮后富,走共同富裕发展道路的良好精神风貌。

三、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展示活动设网络微视频类优秀作品奖、优秀组织奖两项。均设四个类别,其中,一类1个,二类3个,三类5个,优秀类10个。对获奖单位和作品进行通报表彰,并在官方媒体进行公示。

四、技术标准

1.作品的时长,分为30秒、1分钟、5分钟三个类别。

2.作品的格式,以MOV、AVI或MP4等主流高清通用格式为主,作品分辨率不得低于1280*720(16:9)或960*720(4:3)。

3.创作的主体,作品报送者必须对作品享有完全版权,可以部分取材于公众视频素材进行创造性的编辑制作,但不得超过时长的四分之一。

4.作品的形式,可采用专题记录片类、剧情类、动漫类等体裁。片中不能插入任何商业广告。

五、选送要求

1.各省(区、市)扶贫办(局)要高度重视优秀作品征集工作, 加强组织, 协调力量, 共同完成征集工作,为本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留下影像记录。

2.请各省(区、市)扶贫办(局)组织协调所辖摘帽县每县推荐1-2个作品,一般不超过3个;其他县鼓励提供。

3.请于2019  年2月15日前, 将作品电子版本发送至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 并在邮箱主题栏标注“×××省(区、市)2018年脱贫攻坚精彩瞬间微视频优秀作品推荐”。

六、相关要求

(一)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主办方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用于与主办方宣传相关的用途,并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二)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三)本次征集活动拒绝任何违背社会公共道德、侵犯他人隐私及可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作品。

(四)本次征集活动创作时间限定为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至截稿日。

(五)评委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初步评选后产生拟入选作品,拟入选作品将在国务院扶贫办官方网站、新华网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主办方有权结合公众反馈和专家鉴定意见对拟入选作品作出调整。

(六)本次微视频优秀作品征集展示活动不收投稿费,不退稿。

(七)本次微视频优秀作品征集展示活动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