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协“2021年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的绩效评估工作”中选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21年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的绩效评估工作
采购方式:公开采购
资金来源:省级财政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7月13日
评审日期:2021年8月10日
二、中选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天波路1号
中选金额:贰拾万元
三、评审小组人员名单
曹红星 安徽电信规划设计院 高级工程师
傅 依 安徽省财政厅信息中心 副主任高级工程师
李松林 安徽省科协科普部 四级调研员
四、采购人相关信息
采购人名称:安徽省科学技术协会
地 址:合肥市花园街4号科技大厦
联 系 人:李松林
联系电话:0551-62661799
五、公告期限
2021年8月11日至2021年8月13日
若报价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六、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科协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