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律援助中心四措施推进群众满意服务窗口创建
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紧紧围绕加强服务窗口效能建设,以优美的环境、优质的服务、优化的管理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争创群众满意服务窗口活动。
一是强化配套设施建设,创造温馨便捷的服务环境。便民服务窗口液晶显示屏滚动播放法律援助宣传短片,让群众在办事的同时接受法律援助知识的宣传;电子触摸屏查询系统将法律援助事项尽收屏内,供群众自助查询各项业务;接待窗口设置工作台牌注明每周接待律师的姓名、律所名称和联系电话,让群众知晓律师身份的同时,方面群众在有需要的时候随时联系律师。接待大厅设置申请法律援助流程图、办事指南、申请表格及范本,让群众清楚的知晓办事的流程和所需的材料。服务大厅还增添装有笔、胶水、印泥、订书机、老花镜的便民服务箱、宣传资料架、饮水机等设施,为来办事的群众提供了一个温馨便捷的服务环境。
二是优化人员配置,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市法律援助中心安排一名副主任坐镇服务大厅专职管理服务窗口工作,选派两名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从事日常接待服务工作,并按要求落实AB岗工作制,安排了8名具有两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在大厅值班和接听“12348”专线电话;完善《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值班制度》,对值班律师进行专业化分工,值班志愿律师采取定所、定时、定岗、定责的办法参与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值班,做好接待、咨询、案件受理、审查、系统维护和指导受援人自主选择律师等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
三是规范接待服务标准,保证优质高效的服务质量。实施工作日延时服务和休息日预约服务,解决了部分群众因为工作繁忙,工作时间无法上门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的困难,给市民以时间上的最大便利性。针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市中心提供上门服务,为其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接受法律咨询。认真执行AB岗制度,让前来办事的群众不“白跑”,真正实现了无缺位服务。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按照“一口清,一次准”的标准,一次性告知群众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让群众“只找一个窗口、只找一个人、不跑冤枉路”。
四是加大政务公开,提升监督力度。接受群众评价和监督,设置满意度群众评议卡、举报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以政务公开透明为准则,通过公示法律援助申请流程图、印制办事指南、开通网络平台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服务内容、工作标准、办事程序和办理时限,让群众能够明明白白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效能监察。
通过一系列窗口创建活动,服务效能显著提升,2014年上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各类咨询4950件,比去年同期增加57%,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25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