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手言和化矛盾 锦旗相送谢调解
10.10.2016 23:31
本文来源: 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2016年9月22日,原告合肥市瑶海区某经营部与被告翟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系合肥市红旗石材市场经营户,2013年12月份,被告从原告处购买了多批石材,2015年6月11日结算时尚欠原告124100元石材款。后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于2016年2月7日付款4000元、2016年9月14日付款15000元,剩余货款至今未付。
于是被告前来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立案,立案庭法官审核后,认为存在调解可能性,于是建议案件当事人将案件移送至调解工作站,调解工作站接收案件后立马审核材料,通知被告前来看材料,后约定于9月28日双方前来调解工作站进行调解。经调解员耐心劝导,被告对案件的事实无争议,但表示一时资金紧张,无法及时还款,调解员了解到这个情况后,立即做原告工作,原告考虑到双方长期的合作关系及被告的一时困难,最终做出了让步,同意被告分期付款,被告也乐意,见到这种情况,调解员又在案件调解工作中对分期付款的数额和时间界点做了劝说,双方最终在调解员的调解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后双方一致同意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事后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均对此次调解的高效、方便、快捷、公正表示非常满意。
这是瑶海法院成立诉调对接工作站以来又一起成功调解的案件。案件从移送到调解成功仅六天,当事人为感谢法院和调解中心工作人员的辛苦特送锦旗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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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2016 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