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金融办成立“共同发展”提升行动联合攻坚工作领导小组

15.08.2016  09:35

 

为贯彻落实《省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共同发展”提升行动联合攻坚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联合攻坚工作力度,日前,省政府金融办决定成立“共同发展” 提升行动联合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政策法规处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对全办“共同发展” 提升行动联合攻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组长负总责,副组长协助具体抓,小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联络、材料报送、督促落实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