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安监局四措并举服务企业做好灾后复产

19.07.2016  21:41

      近期,受连续强降雨影响,马鞍山市一些企业受灾严重,生产厂区和生产设施设备遭受雨水浸泡,给企业安全生产带来极大的隐患。市安监局为督促指导受灾企业有效地开展灾后复产安全生产检查,采取“四项措施”帮助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恢复生产开展生产自救,尽力减少因灾损失。

 

      一是督促指导和帮助受灾企业开展灾后复产安全生产检查,消除因灾形成的隐患,确保受灾企业复产安全顺利进行,不发生一起因复产检查不严格而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是摸清受灾复产企业情况,研究针对性帮助措施,确定责任人员,实行定点定人负责,直至企业恢复正常生产为止。

 

      三是抽调专人,协调马钢等大企业支持,组成灾后复产安全技术服务专家组,集中时间和精力开展灾后复产检查工作,为灾后复产安全检查创造尽可能的条件,提供最大限度的帮助和支持。专家组检查不领取企业任何费用,所需经费由市、县区安监机构解决。

 

      四是对受损厂房设施修复没到位、电气设备安全检测检验不合格,以及其它方面安全生产没有保障、专家组认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同意恢复生产。

责任编辑: 李为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