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多措并举加大宗教教职人员培养考评力度

16.09.2014  14:13

为切实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的依法管理,激励他们为协助党和政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芜湖市宗教局经过近年来的探索,逐步形成了对宗教教职人员考核机制。

 

一是制定出台了《关于对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年度考核的意见》和《芜湖市宗教界人才教育培养与考核办法》。

 

二是对登记在册的宗教教职人员,凡当年考评者为“优秀”等次,由宗教事务部门对其进行表彰奖励;2013年年度对市局奖励了26名在考核中表现突出的教职人员。

 

三是凡当年考评者为“不合格”等次,由宗教事务部门限期整改,并负责落实帮教措施;若连续两年考评不合格,由宗教事务部门建议宗教团体撤销其宗教教职身份。

 

  四是举办了宗教教职人员文化培训班。会同安徽师范大学,举办了一期宗教教职人员文化培训班,来自四县四区的74名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宗教教职人员开始了为期半年的文化培训。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好所评先进的示范带动作用。此外,在考评、评比中要注意发现那些爱国爱教、有一定宗教学识、在信众中有较高威望的中青年宗教人士,并及时把他们充实到宗教团体领导班子中,妥善解决新老交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