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审计局强化六项措施 扎实推进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近年来,安庆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干部管理监督机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为工作目标,紧紧围绕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两条主线,扎实推进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一是扩大审计监督覆盖面。 2015年安排的对22名市管领导干部(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涵盖县(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市直行政事业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市属企业领导人员,审计对象类型与以往年度相比更具有广泛性。 二是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 在项目安排上走出了以往先离后审的圈子,加大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比例。2015年安排实施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有3项为任中审计。 三是加大整合审计资源力度。 采取委托审计等方式,委托内审机构比较健全的单位对所属二级机构市管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采取授权审计的方式,授权县(市)区审计局对辖区内市管领导干部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以解决市本级审计机关人少事多的矛盾,扩大审计范围。 四是拓展审计监督内容。 在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的同时,拓展审计内容,将领导干部任职期间重大经济决策、重大经济活动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生态环境保护、民生改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以及有关政策的落实执行列入审计内容。 五是转变审计方式方法。 由单一就地审计变为就地审计与送达审计相结合、以送达审计为主的方式,有利于节约审计时间和审计成本,同时减少对被审计单位日常工作的影响。 六是创新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利用机制。 有序推进领导干部用权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科学运用,使经济责任审计成为监督、管理、考核、评价、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手段和依据。纪检监察机关适时加强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审计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审计结果报告归入干部廉政档案;组织部门将审计结果纳入领导干部档案,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奖惩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