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出台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
10.11.2016 20:35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为深入推进法治铜陵建设,进一步强化部门普法工作责任,日前,铜陵市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推进形成全市联动,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意见》主要明确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四项工作措施。 一是 明确了普法责任主体。将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执法权的单位、组织确定为“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主体,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部门是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监督主体,倒逼普法责任部门主动落实普法责任。 二是 明确了落实普法责任的主要任务。包括完善并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任前考法、宪法法律知识年度测试等学法用法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全面促进执法(司法)与普法融合,将普法贯穿于执法、司法各个环节,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等。 三是 明确了建立和完善普法责任制工作机制。包括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建立普法需求研判机制,完善普法资源共享机制,完善普法考核评价机制。 四是 明确了落实普法责任的工作要求和工作保障。要求各责任主体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重点工作和年度工作情况向同级法治宣传教育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和报告,要求各级法治宣传教肓工作部门定期召开普法工作联席会议,掌握工作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要求探索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新闻媒体跟踪宣传、现场检查评议等方式,督查责任落实。
(铜陵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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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2016 20:35